各区县经管站(局)、高新区农业畜牧局、文昌湖区农工办: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各区县经管部门要确定一位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熟悉合作社工作情况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信息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选定新的信息员接替,并报市经管站备案。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在各镇(办)及县(区)级以上示范社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及合作社信息报送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是信息的采集。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平台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已经开通,信息员要针对网站的相关栏目,通过各种渠道准确、及时地收集本区县合作社发展的最新信息。二是信息的整理。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和甄别,筛选出可靠、准确和有代表性的信息,为宣传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素材。三是信息的报送。将整理出的信息及时报送至市经管站和相关的媒体、报社,做好宣传工作。各区县信息员将筛选出的信息以电子文档格式,于每周五16:00前发送至市经管站电子信箱,市经管站将及时把审核合格的信息发布到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
三、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工作,是各级农业部门依法做好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帮助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更是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有效办法。各区县要认真重视合作社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并向他们提供信息采集的必要工具和设备。
各区县信息员登记表于6月28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市经管站备案。
联 系 人:高波
联系电话:0533-6721032
电子邮箱:zbnjz@126.com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员”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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