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化大趋势下,以家庭生产、自主经营为主体的小农生产方式已严重阻碍着现代农业、新农村的发展。为解决农村发展问题,资兴市很多地方群众正在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至2012年底,资兴市已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其中有省、国家级示范社4家),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但由于起步晚、经验少、欠规范,大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日前,笔者对资兴市绿银林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走访调查,他们的做法对我市农村发展股份合作经济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资兴市绿银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该合作社地处程水镇石鼓村境内,社员60人,入股资金300万元,理事长为石鼓村一组村民宋小兵。合作社主要从事林业产业,已流转本村山地2200亩(涉及5个组),已完成造林1150亩,计划2013年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并准备再流转租赁组上缺水耕地100余亩,发展花卉、苗木基地。
原来,原香花乡林办于1991年租赁了石鼓村一组山场80余亩兴办乡林场(租期50年),由于管理不善,再加上冰灾等损害,林木成了残枝林。2009年6月,石鼓村村民宋小兵以3.3万元的价格流转拿下了这片林场,并于该年8月份进行了林木采伐,次年春完成造林83亩。宋小兵由于经营有方,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致富能人。许多村民跟着他从事劳务,收入也很可观。
石鼓村一组共有43户140口人,由于紧邻城区,村民主要从事各种劳务或进城务工、经商,长期以来,村民“靠山吃山”的意识几乎没有。当他们亲身体会到宋小兵从事林业生产也能发家致富的成效后,纷纷要求入股共同开发,宋小兵等14个村民共同筹资112万元股金共同开发林业产业。2010年3月20日,石鼓村一组召开村民户主大会,大会以多数赞成、少数反对形成山地流转决议:同意将组上1600多亩荒山荒地租赁流转给宋小兵等14户村民经营开发,并签订了租赁流转协议,协议规定:木材成林后,组上得林业收入15%的租金,租期为33年。之后,宋小兵又流转邻近4个组部分山场600亩,租期为35年。2012年6月,宋小兵等申请成立了资兴市绿银林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220万元。成立合作社后,宋小兵等更加信心满满,8月份就组织60余个劳动力上山砍山、炼山,在劳动力安排上,宋小兵优先组上劳动力承包劳务。
当时,荒山荒坡上长满了野竹、藤刺等,开发难度非常大,但大家都知道在为自己创业,做事非常认真,异常卖力,开垦进度十分快。他们的举动引起了周边村民的极大兴趣,邻近组又有40多个村民要求入股加入合作社。至现在为止,合作社社员已达60名,两年时间就已造林1233亩,望着2000余亩生长旺盛的山林,社员们对合作社发展充满了自豪和信心。
二、几点启示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绿银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好项目。宋小兵从事木材经营且通过流转林场尝到了致富的甜头。农民对植树造林、砍树卖树熟门熟路,且是自家门前的产业,经营粗放,管理便利,又紧邻城区,今后销售也不成问题。良好的经济、生态效益,吸引了有投资欲望和信心的众多村民,强烈要求宋小兵扩股,出资5万元加入合作社。按他们的计算,造林成本每亩约360元,每亩抚育成本约320元(3年),15年后出材,按每亩出木材12个m3算,参照现在市场价,每亩产值可达7000-9600元,除去造林、抚育(砍山、炼山、打穴、造林、砍伐劳资800-1000元),投资回报较好,村民都认为是农村发家致富的好项目。
二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好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很难在千变万化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必须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组织机制来降低分散生产、经营的成本和市场风险。绿银林业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合作为纽带,以土地流转为机遇,以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为核心,既保护了社员的合法权益,又能让农户集中资源、劳力、资金,规模生产、经营,达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效果。合作社社员每人出资5万元入社,组建了一个全新的“集体”——合作社,使分散的农户重新合作联合,抢抓有利时机、利用各自优势“抱团”发展,社员充分感受到团结起来的巨大力量,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地位和优势,得到各级各界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好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价值观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平等才会公平,公平才会民主,民主才会团结,团结才会有凝聚力、有合力。绿银林业专业合作社正是因为坚持自愿入社、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管理规范,才使社员团结一心。尽管合作社前期投资较大、回报时间较长,且受市场、灾害、政策影响风险存在,但全体社员坚定信念,认准目标全力以赴,扎实抓好砍山、炼山、植树、抚育、管理等每道环节。由于组织有力,管理得当,工作细心,严格把关,现树苗长势很好,社员充满了发展信心。
四是合作社发展需要好的领头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是对新型农民的要求,也是建设农村合作组织最本质、最核心、最迫切的要求。全市农村各乡镇、村、组条件有优有劣,但都具有各地的特点和优势,如何选准特点形成特色,如何挖潜优势形成快速发展态势,关键在人,合作社发展关键在于有一批审时度势、乐于奉献、懂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今年43岁的宋小兵长期经商,懂市场、会经营、有人气,且为人爽快、乐于助人、公正公道,村民愿意跟着他干事创业。他也由一个单打独斗、半农半商的农民转身为带领社员创业的领头人。
五是合作社发展需要好的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推动了农民的集体行动,整合了农村资源、资金,使农民从各自为政、分散经营走向了互助合作、互利共赢,其作用已被国内外农村发展实践所验证,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趋势。但在发展合作组织过程中,困难和问题较多,规范运作难度很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
1.提高对合作社的认识。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基本主体、新型实体、有效载体,“把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这个文件把合作社的地位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是新时期农村经济的发展的重要平台。重视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就是重视农村发展,就是重视新农村建设。
2.给予合作社发展项目。文件指出:“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
3.提供符合合作社要求的贷款、保险服务。文件指出:“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4.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文件指出:“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现在,合作社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引领人才都异常缺乏,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培养和引进。
5.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发展初级阶段,且各方面的配套政策没有出台或一时难以施行,这就更需要财政资金的扶助。建议:①对评选资兴、郴州及以上示范社的予以2-4万元奖励,用于支持合作社规范发展;②对合作社打造品牌、农超对接、技术培训效果好的予以1-3万元奖励;③对产业发展引领作用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予以3-5万元奖励;④对新成立的合作社达到规定要求予以0.5-1万元补助;⑤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自优势尽力为合作社争取政策、资金、项目,对合作社悉心指导、倾心关注,用心扶持,尽可能优化环境,让合作社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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