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销社不仅是整个供销社系统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和主要载体,也是供销社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近两年来,陕西省榆林市供销社以服务“三农”为根本,狠抓基层社管理建设,始终坚持“基层社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导思想,在改造建设中求生存,在机制创新中谋发展,保护全系统基层供销社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榆林市供销社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强化管理入手,出台了《榆林市供销社关于改造基层社的意见》,提出了在基层社建设中“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因地制宜,分类改造、一社一策”的原则,加大对全市216个基层社的管理、服务和指导工作。通过强化管理,市社的整体经营状况得到了初步扭转。
二是处理债务,保护发展。市社不但不向基层社收取管理费,还直接拨付基层社改造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保存了基层供销社。
三是结合实际,调整布局。榆林市供销社从实际出发,以小城镇建设为契机,根据县、区经济区域规划,合理调整基层社的建制布局,按照“弱社并强社、强社带弱社”的原则,对经济基础较好、经营机制灵活、效益状况良好的基层社通过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吸收吞并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对“边、小、微、亏”的基层社,在做好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撤社留店,将其资产并入接纳的基层社;对无发展潜力、经营业务无法正常运转的基层社、可并入大社,也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依法解散或申请破产。现在,全市的基层社从原来的245个调整为216个。
四是优化资产,强化改造。榆林市供销社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和设施,以开发、出租、合作等形式,采取改建、扩建、新建、联建等多种办法,加大存量资产的开发力度,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效。近两年来,榆林市社累计投资1100多万元对80个基层供销社的经营设施进行改建,改建后的基层供销社重新成为当地农村商品流通和为农服务的主力军,成为了为“三农”服务的信誉店、放心店、安全店。
五是维护权益,促进发展。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向基层社要土地、要房产、阻碍基层社进行改组、改造的情况,榆林市供销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和解决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设施被无偿拆迁、占用的通知》的精神,充分利用法律和政策武器,向侵权行为作斗争,极力维护基层社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基层社发展。(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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