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2008〕24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委组织部专门就本省贯彻落实情况提出了具体意见,并结合本省实际,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涉及由省供销合作社参与组织的工作有10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积极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各类农业实用技术专题培训班、讲座和文化知识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二是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专家。三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节能环保和综合利用资源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四是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五是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经济实体。继续加强“一村一品”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一村一品”品牌的培养和推广工作,积极做好“千村引智”示范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办技术培训班、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普及推广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六是加快农村新职业开发步伐,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新农村的覆盖面,逐步推广面向农村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七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适当补助。八是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在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比重,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招生的规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九是增强针对性,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科技文化教育。重视城乡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户、文明企业、文明市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及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十是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项目对接、利益共享的新机制,鼓励引导教育、科技、卫生、文化、流通等各方面人才下乡进村直接为“三农”服务。鼓励各类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资金参股、贸易合作等方式,到农村创业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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