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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
时间:2008-12-02 00:00:00来源:作者:

    省社“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论坛”共收到各地遴选上来的论文105篇,经过论坛专家评审组的认真研究和评审,其中,共有65篇论文获得等级奖。研讨会上,其中的9专家学者和优秀论文作者代表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这些论文涉及面广、研究深入、内容丰富,提出了不少新见解、新思考,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合作社的发展是社会经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

    大家一致认为,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联合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只要存在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就必然涌现代表弱势群体利益、为弱势产业服务的合作社。这是一百六十多年来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发展的基本动因,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

    安徽财经大学的唐敏教授说,合作社自一开始产生,其办社宗旨、基本原则、产权制度安排、价值产生理论等内在规定性就充分体现了和其他组织相比,合作社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因此可以说,合作社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规律,未来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全国合作社专家沙龙秘书长、北京商业干部学院的周连云副研究员认为,“合作社是我国目前所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我国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组织资源、制度资源及文化资源。”

    河南省社科院的闫芳博士认为,“合作社是改变本国农业弱势地位和改善低收入阶层生活状况的十分有效的组织形式。”

    还有不少论文也都提出了许多相似的观点,诸如,“发展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发展合作经济是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合作经济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发展合作经济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等等。

    二、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供销合作社

    大多数论文认为,“新农村建设与供销合作社有着天然联系。”“供销合作社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实践证明,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供销合作社有条件、有能力发挥生力军作用。同时,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发展离不开农村,新农村建设为供销合作社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提供了新机遇。”“新农村建设为供销合作社改革搭建了平台,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会促进新农村建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邹天敬认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发展农村现代流通,需要构建新型流通主体;强化农村综合服务,需要兴办各类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拥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舞台。”并且,“供销合作社总体走出低谷,进入联合发展的新阶段,供销合作社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已经有能力、有条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承担更加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和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这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一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河南省委咨询组经济组副组长杨承训研究员认为,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最大的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强大枢纽”。

    唐敏教授认为,“供销合作社作为中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目标和任务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现实优势和价值”。这些现实优势和价值包括:①供销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社组织具有一般合作社的诸如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等多种功能和作用;②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具有政治和组织优势、资产、品牌和网络优势、人力资源和教育文化资源优势、改革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独特的优势和价值;③近年来供销社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已经做出突出贡献。

    周连云副研究员认为,合作社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资源、制度资源及文化资源。她着重指出,“合作社文化的民主意识、人权意识、合作意识、以及集体主义精神闪耀着时代的光芒。合作社文化是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先进文化、文明文化、和谐文化和优秀文化,理应受到重视,得到弘扬,发挥作用。” 

    三、党委、政府应加强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

    广大实际工作者和专家们一致认为,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一刻也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也理应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杨承训研究员认为,党委政府应加强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一是提请党委政府从宏观角度,确认供销社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地位,明确其职能责任所在,提出目标要求,并督促其认真落实;二是建议各级人大立法机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具体制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细则、配套措施、倾斜政策,从法律角度,给以鼓励和保护;三是工商税务部门,要在财税、信贷、工商登记、证照发放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优惠;四是建议中央和省一级供销社设立有合作社专家、社科权威参加的咨询组织,使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决策和实施,更能体现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社会责任。”

    唐教授说,无论是从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以及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新阶段和全球化新背景来看,还是从合作社自身的宗旨、原则、所有制以及分配制度来看,党和政府都应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优良环境。而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舆论宣传、合作社立法、政策支持、典型示范、合作教育与人才培养等方面。

    闫芳博士认为,“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必然要求。” 而“政府扶持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必须重构和再造对合作经济支持的机构体系与政策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政府的扶持效率。”

    四、供销合作社要励精图治,奋发有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发展力度

    绝大多数都在文章中提到,有为才有位,供销社只有突出重点、开拓奋进、有所作为,才能为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并从中发展壮大自己。

    邹天敬部长在回顾供销社改革历程,总结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从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要求的角度,谈了谈供销合作社下一步如何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问题。他指出,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和开放办社的方针,探索建立赢利为民,让利于民、返利富民的机制,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使供销社的经营网络为广大农民所用。二是在经营定位上,坚持“供销并举、双向流通、综合经营、多元服务”。三是在发展战略上,坚持“小超市、大连锁”和“网络整体联动,区域集中发展”的实施步骤。四是在工作指导上,本着“典型引路,整体推动;分类指导,重点突破;落实责任,务见实效”的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作出更大贡献。

    杨承训研究员认为,供销社“应当在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确认自己的位置,发挥好强大枢纽的功能,以此为指导深化自身的改革。”①“供销社必须为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服务”;② “立足于农村大流通的主导地位制定发展战略”,“主要是把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定位于引领农村专业合作(包括农业生产、加工、科技、流通、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合作)和城镇社区居民多形式合作的大框架之下”,“采取多种手段,引领、推进城乡合作组织的发展”。③“为服务三农建立一批龙头企业”。

    唐敏教授认为,供销合作社要想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①必须坚持合作制方向;②大力改革和创新基层供销合作社;③强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特别是在构建现代农村流通网络体系中着力打造“新网工程”及其相应的农村市场体系、资金支持体系、农产品标准化、质量检验与安全和品牌建设体系和农副产品供求综合信息发布体系。

    周连云副研究员从弘扬合作社文化的角度,对拓展新时期的合作社事业进行了探讨,他提出①发扬光大中国合作社文化,实现文化旅游互动;②发挥合作社组织文化优势,推动城乡产业互动;③以消费者为本,启动新形势下合作社发展的全民社会动员。

    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问题,还有不少作者在总结供销合作社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就创新基层供销社体制、加快联合社尤其是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步伐、深化社属企业改革、强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扩大开放办社、搞好职业教育、发展会展经济、加强信访工作等10余个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五、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次论坛有三分之一强的论文都谈到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问题。大家都说,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表明,一是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有旺盛的生命力,且党委政府十分支持,二是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就此问题,不少同志认为,我国农村改革之初,从经济层面上实行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分”的效果非常明显,对生产力有极大的刺激作用,但“统”的层次解决的不够好。而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十分有利于解决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问题。因此,把农民组织起来,扩大经营的规模,形成产业优势,提升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专业合作组织是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有可能成为继联产承包后我国农村发展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郭建军博士谈到,“作为国内最大、体系最完整、发展历史最长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具有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通畅的信息渠道、丰富的人才资源等独特优势,因而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既责无旁贷,又机不可失。”他认为,弥补合作机制(成员构成、民主管理、利益联结、财务管理、经济参与、利益分配)缺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应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①加大合作社法宣传力度,普及合作社基本知识;②依法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③把握阶段性特征,搞好分类指导;④加强试点建设,树立发展典型;⑤培育新型农民,造就经营人才;⑥处理好自发探索与依法规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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