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河南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河南省合作经济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论坛”在郑州隆重举办。这次论坛旨在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总结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开放以来所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及宣传供销社改革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探索谋划新时期供销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促进中原崛起。
供销社是一种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国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如何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多位专家学者纷纷建言。安徽财经大学的唐敏教授说,“合作社自一开始产生,其办社宗旨、基本原则、产权制度安排、价值产生理论等内在规定性就充分体现了和其他组织相比,合作社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因此可以说,合作社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规律,未来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全国合作社专家沙龙秘书长、北京商业干部学院的周连云副研究员认为,“合作社是我国目前所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我国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组织资源、制度资源及文化资源。”河南省社科院的闫芳博士认为,“合作社是改变本国农业弱势地位和改善低收入阶层生活状况的十分有效的组织形式。”
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多位专家的共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邹天敬认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发展农村现代流通,需要构建新型流通主体;强化农村综合服务,需要兴办各类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拥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舞台。”并且,“供销合作社总体走出低谷,进入联合发展的新阶段,供销合作社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已经有能力、有条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承担更加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和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这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一问题。著名经济学家、河南省委咨询组经济组副组长杨承训研究员认为,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最大的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强大枢纽”。
与会专家认为,供销合作社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发展力度。邹天敬部长的话具有代表性,他在回顾供销社改革历程,总结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从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要求的角度,谈了供销合作社下一步如何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问题。他指出,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和开放办社的方针,探索建立赢利为民,让利于民、返利富民的机制,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使供销社的经营网络为广大农民所用。二是在经营定位上,坚持“供销并举、双向流通、综合经营、多元服务”。三是在发展战略上,坚持“小超市、大连锁”和“网络整体联动,区域集中发展”的实施步骤。四是在工作指导上,本着“典型引路,整体推动;分类指导,重点突破;落实责任,务见实效”的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49年。近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南供销总社致力改革,加快发展,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效益上由2001年亏损9776万元,到2007年实现利税6.27亿元;购销上由2001年的583亿元,到2007年达到1031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是全国少有的几个超千亿的省份之一。该社连获全国总社经济效益考核优胜单位,被全国总社称之为“河南供销现象”。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焦锦淼表示,今年以来,河南供销社系统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实现稳步增长,1~10月份,全系统实现购销总额1047.5亿元,同比增长31.6%;实现利润1.3亿元,同比增长69.6%;上缴国家税费2亿元,同比增长24.2%。他说,下一步,省供销合作总社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和推进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强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本次论坛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焦锦淼致辞,监事会主任孟少辉主持。共有来自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安徽财经大学、北京商业干部学院、全国合作社专家沙龙、省委咨询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及省供销社的9位专家学者和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在论坛上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邀请的专家、学者及部分优秀论文作者,省级社、各省辖市级社及部分县级社的主任、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14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共收到社会各界撰写的论文105篇,经过论坛专家评审组认真研究和评审,其中,共有65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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