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徐委办〔2009〕3号),就进一步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提出明确意见。
《意见》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中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和重要作用。在新的时期,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农村经济工作政策,有利于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体系,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对于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实现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工作主线,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联合合作为重要手段,以建设“一大体系、四大平台、六大网络”为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意见》要求,供销合作社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为农服务新平台。三是大力建办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其办成为农、扶农、惠农、富农的“民心工程”。四是加快培育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合作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五是进一步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一是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网络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将为农服务中心、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超市等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实施“新网工程”,对兴建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配送中心,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实行仓储设施用地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政策。三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将农产品市场列入全市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从规划、供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在建的徐州现代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四是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的经营职能,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供销合作社领办、参办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经营业务,建立和落实市级农药储备制度、化肥储备制度。五是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在改革改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资金扶持。各级政府要将对供销合作社扶持情况纳入对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六是按照苏政办发〔2003〕28号、徐政发〔2004〕84号和苏办〔2008〕20号文件规定,妥善解决县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和经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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