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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 如何突破融资瓶颈
时间:2011-09-05 11:23:16来源:作者: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恩施市三河村幸福工程禽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内部融资,有效化解了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资金难题。但与此同时,这种融资形式是否与当前政策相悖,是否适宜农村经济发展,依然还是待解的命题。

  狭窄的办公室里,摆放着一套办公桌椅,粉刷一新的墙壁上,几幅字帖依稀点缀。乍一看,恩施市三河村幸福工程禽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余志文的办公室有些简陋。

  这似乎符合他的性格。在采访中,这位合作社“一把手”一再声称自己是个“低调做事、奉献社会、不计回报”的人。

  正是靠着低调做事的行事风格,几年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喊穷”的情况下,该合作社通过社员非入股型的集资形式,内部融资10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发展。

  今年5月,国务院参事刘坚到三河村幸福工程禽业专业合作社调研时,对这种融资形式产生了极大兴趣,鼓励合作社继续创新管理体制,拓宽发展思路,促进农民增收。

  此时,内部融资才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但质疑也随之而来:“是不是非法集资?”“法律依据在哪里?”

  这些问题,余志文也迫切想知道答案。

  源于项目

  三河村幸福工程禽业专业合作社试水内部融资的源头,还要追溯到11年前。

  2000年,旨在帮扶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帮扶项目落户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家境不好的余志文一家成为10户受助农户之一。

  “帮扶资金只有1.2万元,如果按户平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这笔钱该怎么用?村里将10户农户叫到一起,商量对策。

  “咱们村离州城近,可不可以办个养鸡场。”颇有些商业头脑的余志文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一想法很快得到大家的赞成。靠着这1.2万元钱,“三河村养鸡场”的牌子很快立了起来。在的余志文的带领下,几年下来,养鸡场迅速发展壮大,一度占据全州成鸡产销的头把交椅。

  2008年,在农经部门的指导下,养鸡场更名为三河村幸福工程禽业专业合作社。

  如今,合作社已是龙凤镇首屈一指的农业企业,拥有社员260多户,固定资产达170万元,去年实现销量100万只、销售额750多万元,实现可分配利润30多万元。合作社先后获评全州十佳合作社、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荣耀及身,却没有给余志文和合作社带来多少物质回报。时至今日,这个在领导和群众间有口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然面临资金匮乏等一系列难题。

  “当时建合作社,主要是想让更多农户加入养鸡致富的行列,同时也为方便争取国家扶持项目。”然而,令余志文没想到的是,合作社是建起来了,扶持项目却没见踪影。前一阵子,镇里倒是给合作社奖励了1万元的发展资金,但这点钱对于动辄数十万元的投入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试水内部融资

  合作社如滚球般不断壮大,资金缺口也愈加凸显。

  “合作社实行‘四统一’服务,社员需要的鸡苗、饲料、防疫药物等,都由合作社统一配发。”余志文算了笔账,在合作社产销的流动环节,一年至少需要流动资金40万元。

  40万元,对于这个效益本就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显然不是个小数目。余志文想过找银行贷款,但一打听才知道,很多银行没有给合作社贷款的先例,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但合作社终究还要发展。余志文把社里的核心成员叫到一起商量对策。一些社员提出,可以以个人名义先拿几万元,以不入股的形式借给合作社周转。

  “借钱给合作社并不是完全没有回报。”余志文告诉记者,借款社员不仅能享受到合作社收益的二次分红,还能获得略高于银行的利息。

  “比存银行划算些。”尝到甜头后,主动给合作社借款的社员越来越多,合作社资金缺口得到了有效弥补。内部融资形式逐渐在合作社内部沿袭下来。

  “首要的前提是,这些钱必须用在合作社发展上。”余志文介绍,融资款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统购物资;二是帮助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的社员农户。社内融资,确实让很多困难社员得到了便利。

  三河村十组村民刘官翠是合作社首批社员之一,因为家里的田地全部被征用,养鸡成了一家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今年初,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的刘官翠住了3次院,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连买鸡饲料的钱都没了”,走投无路的刘官翠从合作社借来3000元,才算解了燃眉之急。

  这几天,鸡苗就要出笼了,刘官翠盘算着把鸡卖了后,首先偿还合作社的借款。“毕竟还有些困难社员也需要帮助。”她说。

  风险如何规避

  “内部融资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是否依规合法?”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余志文。因为这,他没敢向外声张融资的事。

  一位长期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科学家曾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没有关于内部融资的表述,这种融资形式目前既没有明确允许,也没有明确禁止,这为开展融资合作预留了空间,“没有禁止的就可以试验”。

  “合作社是一个管理模式相对民主的市场主体,内部融资是社员民主决策的结果,同时融资范围也仅限于合作社内部,因此有别于非法集资。”州农经局农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就目前来看,合作社通过内部融资获得了发展资金,节省了贷款时间和成本;借钱给合作社的社员既可以享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贷款利息,又可规避参与民间借贷的风险,而且会更关心合作社的发展。

  但风险依然存在。“首先,内部融资缺乏有效的担保体系,只是由合作社负责人或有实力的大户口头承诺,这种担保形式没有强制约束力,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位负责人表示。

  担忧在借款社员间也普遍存在。“内部融资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如果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借款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亏损,借款该由谁、如何来偿还?”

  这些顾虑,余志文不是没有考虑过,他说:“我在集资时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每次借款的额度不大于我个人资产的总额,这样即使合作社亏损,我也可以用自己的资产来填补亏空。”

  亟待更多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然而,近年来,鲜有合作社从金融部门通过正常渠道贷到款,社内融资和民间借贷依然是绝大多数合作社不得不采取的融资途径。

  但即使是社内融资这种相对合理、风险较小的融资形式,在州内也并不多见。“三河村位于城郊,村里失地农民多,他们迫切需要一个产业来维持生计,这给养鸡这种不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要素的生产形式以极大的发展空间。”当地一位干部介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三河村很多农户因征地拆迁获得过数额可观的补偿款,家里才有了可供借贷的“闲钱”。这样的融资条件,在全州农村中并非普遍存在。

  资金匮乏,成为制约很多合作社由松散性服务性机构向经营主体转变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

  恩施九叶青花椒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两年前,记者到该社采访时,合作社负责人刘国琼正在为建设花椒加工厂的资金犯愁。

  两年后,记者再次见到刘国琼时,这位合作社负责人已通过个人房产抵,从当地农信社贷款40万元。因为缺乏资金,建成后的加工厂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合作社靠内部融资只是杯水车薪。合作社要不断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州农经部门负责人说。目前,国家虽然在支持合作社发展上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但由于缺乏部门配套措施,很多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对于政府的帮扶政策,余志文颇有怨言。

  去年,当地农经部门给合作社提供了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但现实情况是,没有金融部门愿意给合作社贷款,这项优惠政策成了摆设。

  “就目前来看,不需要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主要是把现有的政策落到实处。”州农经部门负责人说,“财政扶持要尽快完善配套政策,金融支持应尽快实现,现有税收政策需尽快梳理,同时在实施农业扶持项目时,应尽量向合作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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