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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谨防“假电下乡”
时间:2008-12-29 00:00:00来源:作者:

  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品种,加大“家电下乡”推广力度。中央财政再增加补贴,并根据各地农村需求,选择和增加补贴品种。要保证下乡家电的质量,搞好售后服务,此举颇受农民欢迎!

  “家电下乡” ,主要包括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等产品。因为农村是个广阔的市场,具有一定的消费空间,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不仅有利于缓解家电行业困境,也可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对抵御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但不容忽视的是,尽管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民实际收入还远低于城市,尤其是一些偏远山区和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的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农村社会购买力偏低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国家大规模推广“家电下乡”,并给予13%的财政补贴,无疑会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但也会给一些不法经销商造成“浑水摸鱼”和兜售伪劣假冒产品的机会。农民们反映说:“家电下乡是好事一件,我们就怕上当受骗!”这些年来,因为农民尝到了“假农资”苦头,一提伪劣假冒产品,就火冒三丈,气愤不已。对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总有一种“谨慎心理”,担心“便宜没好货”,弄不好还会出现花钱买“祸”。尤其是一些不法之突,会乘机打着“便民、支农”的各种幌子,挖空心思地“欺骗”农民,靠“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和“真假难辩”恶劣手段,坑害农民,干扰农村市场。因此,我们必须严加惕防。

  一是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家电下乡”的重大意义。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送到农民的心坎上,让农民从心底上感谢党和政府在经济遇到暂时困难的特殊时期,动用财政补贴来鼓励农民购买家电产品,改善生活质量。

  二是严把产品质量关和规范销售渠道。生产厂家和营销单位,要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靠质量生存和开拓市场,扭转企业被动局面。营销部门,要千方百计扩大流通渠道,减少环节,降低费用,不可以种种借口“加价”和“涨价”,让农民花钱买“高价产品”。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工商、公安、物价等执法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了解市场情况,了解农民需求。优化农村市场秩序,做到监督有力,管理规范,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对那些肆意扰乱农村市场秩序,破坏“家电下乡”的各种不法行为和案件,要果断查处,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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