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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又见“免检”食品
时间:2009-01-06 00:00:00来源:作者:
  2008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令所有食品企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不得使用印有免检标志(即“M”标志)的包装。
 
  近日,记者走访了昆明家乐福、沃尔玛等多家大型超市,发现不少商家仍在销售带免检标志的产品,且大多是国内知名品牌。
    
  对此,沃尔玛公关处负责人董雨说,公告称今年1月1日开始生产的食品包装将不允许继续使用“免检”标志的条款,但一些厂家、商场误以为从2009年1月1日起带“免检”包装的食品将不允许继续出售。“事实上,只要在保质期内,并且是去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仍可继续使用带免检标志的包装出售。”
    
  对此,昆明市质监局监督处朱处长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给食品生产企业一个过渡期,即从2008年9月17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但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其包装均不得再使用“免检”标志,否则,最高将处以20万元罚款。
 
  另外,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通告,食品免检早在去年9月18日就已停止,这样一来,免检标志不再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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