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电下乡”实施以来,重庆市部分家电产品销售走俏,有力地扩大了农村家电产品的消费。
去年12月1日,重庆“家电下乡”方案正式实施,决定对具有重庆市农业户口、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进行补贴。补贴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每个农户每类补贴产品给予财政补贴的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补贴标准为按补贴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物美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农村市场的抢手货。截至今年1月31日,重庆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270台(部),销售额达1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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