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农村合作社 -> 经营管理
关于对200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05-11-22 00:00:00来源: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增强综合实力,强化为农服务意识,营造“增先创优”氛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对各地供销合作社2005年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公平、科学地反映各地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情况。
  二、考核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分两组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盈利面、销售总额增长率。
  (二)服务“三农”指标:农副产品购进总额增长率、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增长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发展重点龙头企业数。
  (三)体制创新指标:基层社盈利面、社有企业改制面、连锁企业(网点数、销售额增长率)、专业合作社(个数、个数增长率、入社农户总数、入社农户增长率)、综合服务社(个数、个数增长率)、各类协会(各类行业、专业协会个数,个数增长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数,个数增长率)。
  利润总额作为辅助指标,直接分档计算。
  四、考核表彰
  经考核,对获得综合业绩优胜单位,总社将在第四届二次理事会议上进行表彰,同时将表彰情况通报到当地人民政府。
  五、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请各地将体制创新指标(附件中序号14至23)数据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送总社;其他数据于2006年1月10日前报送总社。
(二)2005年体制创新指标(附件中序号14至23)数据是截止2005年10月31日的数据,其他数据均填写年底数。
  (三)各数据要以统计报表、财务指标电讯报告为依据,按照真实、准确、客观的要求进行填报。
  联系人:王劲 王庆媛 
联系电话:010-66052445传 真:010-66050570
电子邮箱:wangqingyuan@chinacoop.gov.cn
  邮 编:100801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附件: 综合业绩考核体系指标数据上报表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