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06年5月20日召开的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宣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正式启用。为保证全系统准确、规范地使用标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编写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标识使用手册》)。《标识使用手册》包括核心标识规范、标识延展应用系统规范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希望各地广泛宣传,积极推广,把“中国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家喻户晓的品牌,成为广大农村的一道亮丽风景。
按照总社理事会的要求,《标识使用手册》及其配套光盘在省级供销合作社、地(市)级供销合作社和100家综合改革试点县级供销合作社发放,率先使用。每个省级供销合作社5套,所属的地(市)级供销合作社各1套(100家综合改革试点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标识使用手册》及配套光盘已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上发放完毕)。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发到地(市)级供销合作社,并指导地(市)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规范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积极使用。各地要按《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将《关于印发〈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供销合字[2006]31号)转发到基层,力争在近两年内使标识得到全面普及使用。
为指导和规范县级供销合作社对标识的使用,总社将统一印制《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并加刻一批标识使用的配套光盘,于近期另行交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分发到各县级供销合作社。
各地要积极推广标识使用,有关使用情况请及时反馈给总社合作指导部,总社也将对各地的使用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联系人:梁雪冰
电 话:010-66050495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liangxuebing@vip.sina.com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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