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的中介性组织,适应了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它把分散的农户有效地联合起来,有效地解决了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但是总的来讲,覆盖农民太少,给农民提供服务能力太弱,它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强,建设新农村,不是光搞一些项目,搞一些工程,更应该培育和完善农民自己的一些合作组织,为此,笔者建议:
强化扶持引导 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农村社会发展落后。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本着自愿原则搞合作,把分散的农户组织成一个有效率的合作组织是相当困难的,因此需要政府加强引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微机信息化工程”等网络平台作用,多角度向农民推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及内涵,提高农户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扩大合作组织影响力。二是优化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从财政、金融、税收、贷款、保险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优惠和扶持,扩大财政支持的示范试点范围。三是规范引导。在启动期间,政府可以围绕优势产业,采取政府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把合作经济组织“扶上马、引上路、送一程”,在合作经济组织正常运作后,政府逐步退出来,做到“管理不包办、扶持不代替”。四是加强管理。定期对实力强、前景好的合作组织管理者进行培训,强化诚信、合同教育,指导合作组织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多元合作,参与创建 鉴于农民日益增长的合作需求与农民合作能力不足、经济实力不强等矛盾,利用农村现有组织资源,走多元化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路子。一是经济技术部门领办。鼓励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果业、林业、供销等部门发挥技术、资产、营销网络等优势,成立技术推广股份公司;鼓励科技人员入股创办实体,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群体扩张,促其真正成为推进一方经济发展、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富裕的骨干力量。二是能人带头创办。能人大户影响合作社成员,实现了经营智慧共享。三是集体农户联办。社员各显其能,实现了能力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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