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人教字〔1997〕53号
总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质量,完善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的规定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
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的规定
为做好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保证评审质量,现就经济、工程技术、财务会计、党政管理等职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规定如下:
一、参评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凡经批准同意参加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要,对照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不得复印),并在表内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2.提供本人业务自传。自传不得少于1500字,主要表述个人从事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所做的具体业务工作及完成情况;
3.提供本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加盖呈报部门人事印章)以及正式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完成中的角色。发表论文(著)较多的。可选择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其他列目录说明即可;
还可以提供本人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主笔起草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并在本单位(系统)实施、执行的材料;
4.凡符合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应有至少二篇在正式报刊杂志、出版社发表或出版的有价值的论文、业务工作研究、分析报告或著作(担任中级技术职务期间);
5.提供本人参加地方职称改革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并务必登记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中;
6.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应附表四)一式二十份,表格可复印,但必须使用B5复印纸。
二、独立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内容
1.对参评人员所报料进行鉴别、审核。主要是对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科研成果、论(译)文(著)、业务自传等进行核实;
2.提供参评人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考核结果应在合格以上,并由单位行政领导签字盖公章;
3.根据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地方职称改革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凡符合免试规定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见附表一):
4.组织至少二名同行专家评鉴(应全是外单位专家)。主要对参评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等的理论水平等进行评鉴(见附表二)。专家由总社职政办统一指定,个人不得自行请专家进行评鉴;
5.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对参评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学历资历、论文著作、外语、工作态度等进行评议,经投票表决产生向上级单位推荐的人选,写出不少于150字的推荐评定意见(主要是对理论知识水平、业务技术能力及水平、工作成绩,解决哪些实际问题,效果如何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荐意见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由本单位领签字,并加盖公章;
6.单位审核《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将参评人员的材料、整理后,一律装入16开牛皮纸信封内,一人一袋。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目录》(见附表二)一式一份,粘贴在信袋面上;
8.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评定的结果排列顺序,填写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式二份,连同参评人员的材料,一并报上级单位。
三、呈报单位的工作内容
1.对本单位参评人录及基层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鉴别、审核。并对本单位参评人员要求完成前述第二条“独立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内容”的1-3、6-8款工作;
2.对本单位参评人员初评意见,由其所在处室(部)写出不少于150字的推荐意见,由处室(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由单位人事部门代章);凡属处室(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由所在处室(部)提出推荐意见,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意见一律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
3.单位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对本单位、基层单位的参评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学历资历、论文著作、外语、工作态度等进行评议,经投票表决产生向总社推荐的人选,写出不少于150字的推荐评定意见(主要是对理论知识水平、工作成绩,解决哪些实际问题,效果如何等方面进行评价人推荐意见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中,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评定的结果排列顺序,填写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式二份,连同参评人员的材料,一并报总社职改办。
四、总社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人教部人事处)根据国家和总社有关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等规定,对呈报单位上报的职称评定材料查、验收并登录造册。
凡不符合本规定第一、二、三条中任何一款者,均不提交总社相应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五、总社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1.根据规定,各评委会应有评委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
2.由总社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标准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必要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可请呈报单位评委会负责人,或部分参评人员到会接受询问答辩;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委员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依据评议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获得评委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者,方可通过。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确认
经总社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由总社领导审批后,由总社人教部发文确认。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谨、规范和程序性要求较强的工作,健全和完善评审程序,是保证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做好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文件与此文件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总社人教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略)
附表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目录(略)
附表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著作、成果专家评鉴意见 (略)
附表四: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