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08〕157号)要求,结合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情况,根据评选条件和各地供销合作社的推荐情况,现将拟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先进个人 1.杨 俭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2.李晓荣 江苏省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处处长
三、先进工作者 1.姬立海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副主任科员
2.杨显兰(女)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处处长
公示时间为2008年11月15日至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10—66050129
电子信箱:
liangxuebing@chinacoop.gov.cn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法制工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