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08〕159号)要求,紧紧围绕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向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也扩大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
一、机关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全国供销总社接到司法通〔2008〕159号文件后,立即向系统转发,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合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营造氛围,全国总社在机关办公楼显著位置张贴了“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海报,制定了《关于加强总社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在法制宣传日当天,总社机关以《宪法》、《公务员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举办了机关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新疆兵团供销合作社、江苏省无锡市供销合作社举办了机关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答题和考试活动。四川省成都市供销合作社召开了法制宣传座谈会,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观看了“12•4”法律知识竞赛决赛。通过机关干部带头学法,使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到依法治社、依法治企对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促进作用,形成了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各地供销合作社除了参加当地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外,还结合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特点,通过街头宣传、送法下乡、讲座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及省农资有限公司、省盐业专营总公司向群众宣讲了识别碘盐、化肥、农药等产品真假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省妇联,为200多名巾帼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进行了法制培训。四川省成都市供销合作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社有企业分发法制宣传材料,并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广元市供销合作社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制作了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重建美好家园”横幅、展板,印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问答、红盾护农手册、“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宣传手册等资料;泸州市供销合作社举办了首届农民回收工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合江县供销合作社在县城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与燃放咨询服务。安徽省天长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属再生资源总公司和烟花爆竹公司利用农村集市,把有关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向广大农民朋友进行了宣传讲解。湖北神农架林区供销合作社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燃放知识等宣传单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云南省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组织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习《禁毒法》、《传染病防治法》;丘治县供销合作社向群众发放食用碘盐宣传手册、宣传画等资料,现场解答识别真假碘盐的简易方法。新疆兵团八师石河子供销合作社选送多幅作品积极参加兵团普法办组织的首届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