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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09-03-12 00:00:00来源:作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全面落实总社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供销党组字[2009]7号),根据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经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将2009年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列在最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学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奉公、敬业奉献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机关党委、监察局)
2、认真抓好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部)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总社中心工作的落实
3、加强对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机关党委、办公厅)
4、加强对总社四届六次理事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厅、机关党委、监察局)
5、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巩固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厅、机关党委、监察局、人事部)
6、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会部、监察局、审计局、办公厅)
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局级和直属单位由党组管理的干部的任免使用,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处级干部的任免使用,经党组集体讨论、审核,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方针,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人事部、监察局)
8、认真落实总社党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机关党委、办公厅、监察局、人事部)
三、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源头治腐工作
9、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估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使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人事部、监察局、机关党委)
10、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干部分类管理制度,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人事部、社有资产监管部、科技教育部、社团管理部)
11、按照国家关于部门预算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整体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财会部、审计局)
12、完善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内部制衡机制,加大对预算编制、资金调拨、投资管理等重大事项、重要岗位的监管力度,保证资金安全。(财会部、审计局、办公厅、监察局)
13、完善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认真清理和纠正“小金库”和“账外账”。(财会部、审计局、监察局)
14、加快总社出资企业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资产评估、股权设置、人员安置及分配机制等实施监督检查,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社有资产监管部、审计局、监察局、人事部)
15、加强社有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局、社有资产监管部、机关党委)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6、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监督。(机关党委、人事部、监察局)
17、加强对企业的年度经济效益审计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强化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财务审计,落实对总社机关财务的内部审计。(审计局、社有资产监管部)
18、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的查处和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增强审计监督成效。(审计局、监察局、人事部、机关党委)
19、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和完善行政问责制,推动机关改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监察局、人事部、办公厅)
20、深化社务公开和企务公开,推行“阳光作业”,确保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办事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公厅、人事部、社有资产监管部、监察局)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1、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资金、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案件,利用人事权、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查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监察局、机关党委、审计局、人事部)
22、严厉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社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社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监察局、机关党委、社有资产监管部、审计局)
23、坚持纠建并举、以建为主的方针,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察局、机关各部门)
24、认真总结推广系统153家文明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合作指导部、监察局、经济发展部)
25、开展打假扫劣活动,健全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济发展部、农资局、棉麻局、监察局、)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6、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监察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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