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农民工能在2010年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日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活动中,四部门将联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理。同时,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向社会公布。此外,本次活动还将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
记者了解到,从12月4日起至明年2月11日,西安市将集中开展“一厅式”讨薪:由劳动、建设、工商、公安、司法、法院、工会等7个部门组成“一厅式”举报投诉受理中心,集中办公,联合清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中心确保24小时投诉渠道畅通。各区县也将成立相应机构,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局面。(作者:常永平)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