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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年至少建60家平价商店
时间:2011-05-18 09:42:12来源:作者:

  2011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议昨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价局提交的《关于印发〈东莞市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方案;)等内容。根据该方案,至今年底,东莞将创建不少于60家平价商店,原则上每个镇不少于2家。5月底前,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获得认定的平价商店每年最高补贴租金3万元。


  日常销售农产品略低于市场价格


  近期,受能源、资源、农业生产资料等成本不断上涨的影响,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压力较大。为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至今年底,东莞创建不少于60家平价商店,原则上每个镇不少于2家。5月底前,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平价商店(含供销系统的平价商店);9月底前,每个镇街再建成1家平价商店,年底进行考核和验收。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在会上表示,平价商店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是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的一个重要载体,是一项重大惠民惠企的工程。


  据了解,建设平价商店将实现;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形成合理价格。东莞将主要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同时鼓励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粮食零售网点、军粮供应站、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平价商店的建设,给予同等政策扶持。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平价商店在政府引导扶持下,自主经营,日常将坚持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农产品,在价格异动时将履行应急稳价义务,起到稳定价格的作用。物价局将制定平价商店考核退出机制,建立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平价商店的经营管理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应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平价商店资质。


  平价商店每年最高补贴租金3万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获得认定的平价商店在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的基础上,实施如下补贴: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补贴建设经费1万元,每年补贴租金1万元;经营面积50;100平方米(含)的一次性补贴建设经费2万元,每年补贴租金2万元;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建设经费3万元,每年补贴租金3万元。


  《方案》提出,各镇街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平价商店建设需求,主要安排在人流量大,交通方便,设施完备的区域;政府物业用于平价商店经营的,租金应低于条件相当的其他经营场所的租金标准;价格异常波动时期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平抑价格特定义务的,减免其租金;对平价商店以及政府指定承担应急储备任务的冷藏设施的用水、用电,实行与非普工业用电、居民用水同价政策。


  此外,东莞将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除国家审批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取消部分省审定的行政事业型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或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李毓全对于东莞平价商店工程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推广试点工作。确保平价商店试点工程起到样板作用,加快扩大试点范围,让群众尽早感受到平价商店带来的实惠。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平价商店农产品日常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真正做到;平价;。三是确保储备供应。价格出现异动时,平价商店要确保储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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