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汇报会在京召开,会议由农业部渔业局赵兴武局长主持。渔业船舶检验局柳正局长、渔业局崔利锋副局长、渔政指挥中心居礼副主任、渔业船舶检验局信德利副局长、李小芬巡视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了下步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
赵兴武局长强调,渔业第一难,难在管渔船。我国渔船数量世界第一,管理任务重、难度大,应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推进系统建设工作。一要畅通政令,认真实施。系统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渔船数量多,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各级渔业部门及所属机构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实施农业部公告上来,保持政令畅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要完善软件,搞好服务。渔政指挥中心要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做好系统研究开发和服务工作,将技术保障工作放在首位,加快解决操作运行中所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要充实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人员,加强值班,认真做好渔船管理系统业务咨询,渔船数据的清理整合和修正,应用软件的修改完善,及时解决系统应用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发挥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三要三位一体,搞好合唱。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和沿海各级渔业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都要同唱一台戏,搞好大合唱。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攻坚克难,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共同把系统建设好,把农业部公告实施好。四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发现问题、遇到困难,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五要强化培训,提高效率。要加强业务操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操作人员业务水平,缩短办证时间,为渔民提供高效服务,避免由于工作进度不一,影响渔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渔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六要加快进度,倒排日期。按照农业部公告要求,要对各自子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列出时间进度表,倒排日期,克服困难,分阶段组织实施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柳正局长表示,渔船检验是渔船管理的重要环节,渔船检验子系统是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船检局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并参与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将坚决按照农业部第1497号公告执行,坚决执行渔业局的指示,坚决推进渔船管理系统建设,尽快派员充实运行维护工作组,共同做好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和会商制度,会议决定成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渔业局崔利锋副局长任组长,渔政指挥中心居礼副主任、渔业船舶检验局李小芬巡视员为副组长,渔业局船港处、渔政指挥中心信息处和渔业船舶检验局体系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通过文件或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地方的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据悉,为规范渔船管理,改善管理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解决我国渔船管理分散、数据不一致等问题,2008年农业部启动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部署了加强渔船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等一系列工作。目前,系统研发工作已完成,整个系统共包括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渔船检验、渔船登记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发放等四个相互衔接的管理子系统。其中,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发放两个子系统于2009年1月正式启用,近20万艘捕捞渔船已通过该系统换发了新版捕捞许可证,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各级渔业部门和广大渔民的认同与好评。为加快推进渔船检验和登记子系统建设,农业部发布了第1497号和第1562号公告,对渔船检验和登记子系统启用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并要求自2011年5月1日起,新办理或换发国内海洋渔船检验和登记证书,均应使用新系统按新样式打印。农业部公告下发后,各地渔业部门有关机构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业务人员培训,进行了渔船数据清理整合。目前,网络运行基本稳定,人员培训基本到位,业务操作逐步熟练,技术服务逐步改善,各地反映出的技术问题已经和正在逐步解决,并已导入了13.4万艘渔船的检验数据和18.6万艘渔船登记数据,新建造渔船各项业务已实现了相互衔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这次专题会议的目的,就是了解系统建设工作情况,研究系统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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