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吉林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建立协调磋商机制,助解企业融资难题。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等银信机构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得到资金支持,针对企业贷款需求“小、短、频、急”的特点,创新贷款服务品种,简化贷款手续,采取差别化服务的贷款措施,建立新形势下适应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
担保难是制约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融资的关键。针对全省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吉林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筹备组建了吉林省惠民农业担保公司,并且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扩大了担保范围和规模,降低企业担保准入门槛,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惠民农业担保公司共承担担保业务98笔,担保额度达到22亿元,平均担保额达2000多万元,使吉林省小微型企业经济效益同比增长18%,安置以农民为主的就业人员同比增长15%。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今年以来,吉林省积极协调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惠民农业担保公司分别在长春、辽源、延边、四平等市(州)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政府部门搭建融资平台,当地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424项和300多家企业推荐给银信部门和担保机构,实行面对面、零距离的沟通对接。同时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农产品加工业业务比例,对农产品加工业融资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降低了企业抵押标准,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授信额度。
同时,在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省财政设立了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乡镇企业开发名特优新产品特别是创名牌产品项目的贴息;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或新上项目的贷款贴息;扶持引导农民自主投资、自我创业、自主创新项目的贴息;扶持乡镇企业与外埠企业进行合资、合作项目的贴息;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2006年以来,吉林省财政共安排扶持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0亿多元,共扶持项目1580项。
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本措施就是增强企业自身实力。吉林省通过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杯”竞赛活动,全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同时,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争取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在该省举办了农产品加工业证券融资培训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上市融资,寻求民间融资、国际贸易融资等融资渠道,使企业获得经营发展必需资金,促进其快速高效发展。
预计2011年,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将突破3000亿元,同比增长18%。(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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