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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汇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张海

   栖政发〔2012〕65号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了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市人大视察工作结束后,市政府立即对农业、林业、果业、畜牧、农经、广电、工商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度,对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重新张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页,市电视台进行了专门的宣传报道。农业部门也于11月28日—30日在果都酒店对合作社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另外,市政府组成了督导组,定期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宣传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通报。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思想认识,调动了企业、农民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50家不同产业和不同领域的县级示范社,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都要抓出3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年底将对20家县级示范社进行评选认定,并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主要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上、税费减免上、资金扶持上进行重点倾斜。另外组织农业部门于11月中旬又申报了5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2013年计划申报2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指导的通知》,转发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定制了会计账簿。安排农经办先后到20多家合作社对内部管理、财务制度进行指导,帮助合作社建账、入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合作社运行机制合理,既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又有独立银行账户、完整的会计核算和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近期市政府将组织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全市535家合作社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以合作社名义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假合作社进行严厉打击并予以清除,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另外,12月23-30日,将组织80名合作社管理和财会人员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从而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抓好典型示范
  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市政府出台了《栖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县级示范社评分标准》,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先后将柏军果品专业合作社、明强果业专业合作社的先进事迹在电视台、省台进行播放。与市委宣传部对接,将部分合作社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在全市营造了浓厚办社氛围。并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已将明强果业、高山苹果、丰农果品、柏军果品、格润森果蔬5家合作社申报了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发展合作社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列入年度考核。并制定出台了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健康发展。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农业、农经部门深入部分合作社进行调研,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发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制定了《栖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为合作社规范、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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