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为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引导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创建,示范带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从印发之日开始,请各地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初验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申请汇总表”上报省农牧厅农经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由我厅组织相关人员于次年进行评审认定。同时,对2009年、2010年我厅已授牌的322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部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者取消示范社资格,并收回授牌。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创建中的经验及做法,并将情况报省农牧厅农经处。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