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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乡村网作者:方同

  一、当前怀柔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截止到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区工商局注册近700家,注册成员达到16000人,辐射带动农民4万多户。但通过细致调查摸底,全区共有4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运营,占全区工商登记注册总数的64%。其中,合作社成员规模在100户以上的也只不过有63家。
  一是合作社管理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合作社没有相对规范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大多数由负责人说了算,管理松散,缺乏活力;带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性质的盈利返还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导致成员本身只关心农副产品收益,理事长(或企业老总)只关心自身盈利,将合作社当成企业来管理;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还给今后的发展留下隐患。
  二是合作社规范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村域内和个别村际间的成员为主,局限在村域范围内,只限于对成员提供信息和部分技术服务。多数合作社是为解决某种突出问题建立起来的,更多的只是在生产环节上的互助合作。在走向市场的加工、销售等环节上建立的合作少,合作社之间缺乏有效联合,大多各自为战,而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几点思考:
  一、制定发展规划;从现在起,通过3年的努力,以高起点、高辐射、高效益为主要标志,以基础完善、运行规范、品牌齐全、产权清晰、服务明显、质量安全、积累返还合理为主要标准。到2015年末,全区各镇乡按标准打造区级示范社100家,达到市级示范社标准的30家,达到骨干合作社标准的5家;实现合作社销售收入15亿元。采取精选典型、以点带面的办法,旨在通过区级、市级、骨干合作社的典型带动、示范引路,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最终基本形成产业丰富、特色鲜明、引领显著的农民在专业合作社体系。
  二、出台政策支持。在政策制定的方向上,我们逐步实现转变:从以前大面上的“撒芝麻盐”支持,向对重点合作社进行支持的转变;从对合作社发展数量的支持,向对合作社发展的内在质量支持、鼓励合作社做大做强转变;从单纯的资金支持、税收减免等“硬性”支持,向加大技术指导、知识指导、营销指导等“软性”支持转变。安排资金扶持。每年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进行奖励扶持;把是否被评定为区级示范社作为申报市级示范社和骨干合作社以及落实财政奖励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立项的基础条件。
  三、纳入考核评比。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工作作为对镇乡政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区政府每年度末对带动效果显著、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高、服务能力强、成员持续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公布、表彰和奖励。
  在强化政策扶持的基础上,还应创新合作社运行机制,主要是:1、推进组织规范化,合作社要在依法设立和运作基础上,着重创新和改进成员对合作社的产品交售和服务使用机制,增强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生产经营行为和利益联结的紧密度。2、推进生产标准化,要建立健全覆盖生产作业各环节、全过程的操作规程和衡量标准,推行“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包装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全程标准化生产。3、推进管理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与规范的组织机构,推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议事决策记录、档案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落实,提高合作社制度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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