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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农业委员会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示范社评选奖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方同

各县区农委、财政局:
经研究,市里拟于近期评选奖补一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示范社。现就做好评选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立两年以上,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转有效,成员关系和谐。
  2、财务管理规范。成员账户健全,财务公开透明,财政扶持资金依法量化,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退还总额超过可分配盈余的60%。
  3、服务能力较强。实有成员数量150人以上(农机合作社实有成员30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年销售(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达到80%以上,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30%以上。
  4、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完整的生产记录,产品质量可追溯,生产的农产品获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QS认证,产品拥有注册商标。
  5、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经营,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成员利益纠纷等不良事件,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6、市级以上示范社。
  7、参加合肥农交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馆日活动的合作社优先。
  二、申报材料
  1、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示范社推荐名单(见附件1)。
  2、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示范社推荐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主要事迹重点说明在开拓市场、规避风险、科技推广应用、维护成员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约600字。
  3、注册商标、QS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以及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帐户(2—3人)等复印件。
  三、申报名额及奖补标准
  各县区合计推荐24个合作社参选先进社。其中霍山、叶集推荐2个,寿县、霍邱、舒城、金寨各推荐3个,金安、裕安各推荐4个(其中可以各推荐一个虽不是市级示范社但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市里最终确定16家先进示范社,每家奖补3万元。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坚持标准。各县区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优中选优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有工作创新的合作社。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生产经营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
  2、严格程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县区农委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农委、财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将单位申报材料报市农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共同经过专家评审,实地查看,会议研究,公开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16家先进示范社。
  3、加强监督。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所在县区相应名额。
  4、加强领导,严明纪律。评选奖补先进示范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且名额有限。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人和经办人,严明纪律、严格推选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认真负责地做好推选工作。
  5、时间要求。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农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万春 王善武 电话:3378219 3379350
  电子邮箱:Luanjgk@163.com
  附件:1、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示范社推荐名单
     2、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示范社推荐评选审批表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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