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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北省襄阳市委关于遴选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全省青年示范社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农民网作者:柯静

     襄青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团委:
  为认真做好我市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评选工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襄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影响力,按照团省委、省农业厅《关于评选2012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的通知》(鄂青联发〔2012〕41号)文件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遴选一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全省青年示范社评选。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符合《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确定的合作社示范社,获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优先推荐。
  (三)理事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40岁以下青年社员人数占合作社社员总数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遴选数量
  每个县(市)区遴选推荐3个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省青年专业合作社评选(另遴选7-8个参加全市青年专业合作社评选)。
  三、遴选方法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市)区团委要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对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所辖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并认真组织遴选和初评,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
  (二)精心撰写推荐材料。各县(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推荐材料撰写工作,要安排专人撰写所确定推荐对象先进经验材料,确保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准确、真实。所上报先进经验材料必须报乡镇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
  (三)集中开展市级初评。团市委将联合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遴选参评对象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参加全省评选的竞争力大小进行排序,并最终确定参加省青年示范社评选的推荐对象。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工作,主动向分管共青团和农业的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与乡镇党委、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商,把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介出来。
  (二)强化宣传。要加大对全省评选青年示范社活动的宣传,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评选活动的知晓率。重点要加强对全省青年示范社先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动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省青年示范社的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提升。
  (三)注重统筹。要把遴选工作与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要切实把遴选工作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结合起来,注重创新思路,讲求方法,系统推进,确保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扎实推进。
  请各地将遴选推荐材料(见附件)于2012年9月18日前报送团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李海波,李静;联系电话:3575218;邮箱:xfqnb@126.com。
  附:襄阳市参加评选2012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推荐表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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