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关于在全市“8+2”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区域加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时间:2013-06-03 01:14:30来源:作者:张海
吕农经发[2013]22号
各县(市、区)农经局(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吕农产组[2013]10号文件精神,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服务 “8+2”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就 “8+2”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立与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8+2”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在“8+2”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区域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发展模式,是今年八大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已经都有规划(市局初步掌握的《八大产业实施区域》附后),请你们及时与县级农委、林业、畜牧等部门对接,按照产业规划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尽快在实施区域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一要摸清底数。各产业计划建立数量及分布情况;已建立的符合产业发展的合作社有哪些,哪些还没有建立。二要加强管理。已经建立的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搞好服务,有效发挥作用;三是没有建立的要尽快组建,于5月底前按照产业规划全部组建完成。四要建好档案。要随时掌握实施区域合作社发展详细情况,每个合作社都要在县级农经部门备案,按产业建立合作社档案。
二、加强重点实施区域合作社培训指导
农经部门要与各相关产业部门配合,对“8+2”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培训重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章程、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各产业发展中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培训工作要求6月中旬完成。
请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将合作社建立情况、培训工作和服务开展情况、及本文所附统计表和汇总表一并报市农经局合作科。市局将会同市农委于适当时候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通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合作社取法补助资格。
附件:吕梁市“8+2”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区域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