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13-09-02 00:10:29来源:作者:柯静
今年上半年,湖南省湘阴县农村经营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提升水平、注重规范、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省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工作按计划推进。
一、实事完成情况。
(一)搞好合作社的整章建制。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深入到实施项目单位黄土湖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指导合作社的示范建设,商讨合作社发展规划。帮助示范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健全了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制度。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制定合作社会计制度、会计报表,建立成员账户,将成员出资额、公积金提取和社员交易量在成员账户中进行详细登记等,同时建立了水产养殖记录登记制度、病虫防治制度和品牌统一制度。今年3—5月份,我局帮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单位黄土湖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湖南省著名商标,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示范合作社常年聘请县水产局有关水产养殖专家为示范社常年技术顾问。今年合作社新接收会员130户,改造水产养殖基地550亩,有效地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会员户增收效益明显。
(二)加大扶持力度。今年我县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示范社建设安排专项扶持经费40万元,合作社自筹50万元,并与银信部门为示范社提供金融服务、工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税务部门给予税收优惠。我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示范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促进示范社的正常发展。
(三)示范社养殖面积及堤干全部水泥护坡,部分道路硬化、亮化和绿化,按照国家健康生态养殖标准优化养殖环境,处理好农户垃圾及周边猪场未发酵粪便污染源排入湖泊。
(四)合作社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生产养殖规程及定时、定点、定样抽检绝对保证活鲜鱼上市质量安全;统一集团采购品牌饲料、鱼种中药;统一品牌、包装、运输和销售;统一产地认证和国家绿色无公害质量安全认证从严控制认证所规定的产品质量。
(五)引进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提高水产养殖科学含量,增加合作社会员养殖效益。合作社引导成员走出省外,“产超”对接,抱团销售。
(六)合作社积极与银信部门、保险公司联系为合作社会员担保小额贷款、集团购买养殖保险,开展成员间技术、资金、劳动力等方面的互助提高抗风险能力。
(七)扩大生产项目,引进广东华南理工大学食品学院专利和设备将抵值廉价鲢鱼、洞庭湖的螺、虾、贝加工成高级调味品,提高经济效益5—10倍,同时可安排合作社会员家属300—500人就业。
二、主要的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县里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里也相应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的股室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干力量专门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建立了工作责任制。为全面地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我县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黄土湖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工作方案》,并在年初全县年初工作会上,各乡镇乡镇长就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实施工作与县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我局就目标责任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严格考核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把实施任务落实到人。
(三)建立督查责任制。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先后三次深入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黄土湖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督查示范社建设情况,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帮助解决合作社示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不足。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单位黄土湖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自从2009年6月组建以来,一直受资金的约束,发展速度缓慢。
(二)缺乏技术人才。示范社在生产技术上,缺乏水产养殖、治病、防病专业技术人才。
(三)银信部门贷款比较困难。
以上是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原因。
四、后段工作重点。
后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社的组建、指导、服务和扶持。
(一)提高认识。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建设是我县2013年全县工作责任考核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完成了省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各项指标任务。
(二)强化培训,抓好自身建设。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示范社的成员进行法律法规、科技、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
(三)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督。加强项目资金审计,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