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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山西省泽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建议
时间:2013-11-18 00:26:34来源:作者:柯静

近年来,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取得令人可喜的成效。以泽州县为例,目前登记在册的就有400余家,居晋城市之首。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并加以解决。
  一、制约因素
  一是规模偏小,用地问题。泽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户数在全省领先,但规模却很小,大部分都是5户型合作形式;当前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对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用地产生许多制约。如部分种植合作社要调整种植结构,扩大种植规模难度很大;部分养殖合作社希望通过标准化小区养殖,把分散经营集中起来,但新建或扩建养殖小区的愿望很难实现。另外由于没有合适、充裕的场地,给农机合作社大量轻重型机械停放、维修带来诸多不便。
  二是资金短缺问题。贷款不灵活,门槛过高。10万元以上的贷款更是难贷。由于缺乏启动资金,一些合作社举步维艰;流动资金缺乏则导致合作社很难培植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后劲不足。
  三是资源整合程度不高。同一产业的合作社过多,造成资源分散,合力不强。多数合作社发展规模偏小,无法吸引外地客商走进来,形不成“卖方”市场,合作社的社员只能自己走出去推销自己的产品,不仅降低了交易中的谈判地位,而且无形中增加了生产成本。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分倚重政府扶持,对自身能力、潜质没有充分发掘,制约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近几年泽州县农业部门和农机部门陆续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了一股强吸引力。但我们发现,最明显的一点是,入社农户普遍不愿自身投入资金。比如北义城镇南义城村种植的红薯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问题,无法建立自己的鲜薯储存仓库,无法错开时令反季节销售,最终差价相差两三倍之多。而就增加股金这一话题开会讨论时,多数农户持反对意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入社社员逐渐改变传统的市场意识,在市场中更多地依靠团体协作精神。
  二、能人领头,突出“一村一品”,实现土地流转的典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拥有自己的核心组织者,才能确保有效、规范运行。北义城寿山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魏混旦是泽州县目前颇有名气的“蔬菜大王”,合作社成立初期,为了扩大蔬菜生产基地,同时也大力改善农户分散种植规模小、品种单一的状况,合作社采用了从村民手中流转土地的办法,即合作社以每亩500-550元的价格从村民的土地流转入合作社,土地被流转的村民可以到合作社打工,每天12元的工资,到年终时以总收入的24%给打工者分红,这个办法给村民吃了定心丸,合作社很快流转到土地200亩,加上原有的河滩地,目前合作社共有蔬菜生产基地600多亩。如今,这个合作社从过去年产值每亩1000元上升到4000元,每亩土地收入提高了3000元。相比较而言,一些新成立的合作社缺乏这样的“主心骨”,其技术保障、管理和营销等方面难以实现团体协作。如何尽快树立、扶持更多这样的产业领头人,为合作社提供人才保障,值得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探究力度。
  走访中,一些合作社负责人认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扶持、培育一批示范性合作社的同时,要逐步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评定标准,杜绝“空壳”合作社先期得补助、后期无作为的现象发生。促使有实力、有规模的合作社脱颖而出,带动更多的合作社和社员跟进。
  三、相关建议
  尽管经过了几年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的现状仍提示我们,这是一个还在摸索中的新事物。考虑到农民生产、经营意识与当前市场经济的差距,单纯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合作社难以尽快做大、做强,政府和部门扶其上马,再送其一程,很有必要。
  1、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最为迫切。我们在走访的每位合作社负责人都谈到了资金不足问题,基于对合作社目前实力考虑,金融机构普遍不愿放贷,导致合作社难以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目前,合作社资金仍以农户自身联保小额贷款为主,大额资金难以争取。
  2、专门技术、人才的培训要跟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里人才缺乏,尤其是缺少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有较高文化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很多合作社以现在的条件还没能力从大学生中招收专业人才,应考虑从现有“乡土人才”中积极挖掘培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
  3、突出“一村一品”,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各地在发展中已经有很好的经验,但由于每个地方发展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必须要继续开展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根据本县地域特点,适时推出一批“一村一品”的试点经验(比如南义城的红薯、鲁村的小米、丹河沿线的蔬菜等)。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重点研究如何引导农民加入合作社,如何建立和完善合法合理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如何使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彰显。
  4、建立和完善财政长效扶持机制。一是建立财政贴息贷款制度。对在新农村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合作社,财政予以贴息贷款;二是建立“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授牌制度。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对内部运作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合作社,积极向上级推荐,争取政府示范社项目资金扶持;三是建立合作社带动农村土地流转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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