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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废旧物资回收职业技...
时间:2007-09-18 00:00:0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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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为推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推进回收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35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废旧物资回收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承办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协办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比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主任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李春生同志担任,成员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负责比赛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详见附件1)。
  二、比赛工种
  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
  三、比赛内容及标准
  本次竞赛依据国家特有工种的设置,设置废金属挑选、废塑料挑选、综合品种挑选等三个竞赛项目。
  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进行,按总成绩排名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25%,技能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75%。
  理论知识考试
  再生资源基本知识(金属基本知识、塑料基本知识等)。
  技能操作考核
  1、废金属挑选:废钢铁的鉴别和挑选;有色金属的鉴别和挑选;重点是硬质合金(不锈钢)的鉴别和挑选。
  2、废塑料挑选:常见废塑料的分类;重点是聚氯乙烯的鉴别与挑选。
  3、综合品种挑选: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等混合挑选。
具体竞赛标准:省级比赛按《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标准出题,全国决赛按《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及以上标准出题。
  四、比赛方式
  此次比赛的参赛单位,包括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依次进行。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决赛由组委会组织实施。
  五、参加决赛选手的条件
  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出色完成生产任务;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与经营业务3年以上;各省每个竞赛项目总成绩的第1名;年龄在50岁以下(含50岁);达到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国家职业标准中级以上水平。
  六、比赛评审
  比赛设两级裁判组,负责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综合成绩的评审裁判工作。初赛裁判组成员由各省赛区组织有关专家担任;决赛裁判组成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
  七、奖励政策和办法
  (一)在全国决赛中,对获得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决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
  (二)在全国决赛中,对获得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决赛综合成绩第四名至第三十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全国废旧物资挑选工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
  (三)在全国决赛中,对获得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决赛综合成绩第三十一名到第六十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全国废旧物资挑选工大赛优秀奖”,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四)在全国决赛中,对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决赛综合成绩在六十名以后(不含第六十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全国废旧物资挑选工大赛纪念奖”,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五)对于在比赛的初赛、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团体优胜奖”、“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共设团体优胜奖9个,优秀组织奖10个。
  八、决赛名额分配
  参加全国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决赛的选手名额为100名,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2。
  九、经费
  组织大赛坚持节俭的原则,省级选拔赛费用由各省供销合作社负责筹集;全国总决赛费用由承办单位筹措。参加决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赞助单位享有本次大赛的冠名权,全国总决赛冠名费20万元,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可自愿选择冠名权。
  十、赛程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于2007年10月、11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组织。
  决赛于2007年12月中旬在南京市举行,由组委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与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密切配合,要按照组委会要求,认真抓好初赛的组织落实,确定参加全国决赛的参赛选手名单。参加决赛选手材料请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并按时参赛。不按比赛办法举行初赛并不按时上报材料的,取消参赛资格。上报材料包括:
  1、初赛情况小结、参赛人员名单、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
  2、参加决赛选手推荐表(详见附件3)。
  3、参加决赛选手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4、参加决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单位: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联 系 人:曹阳、文瑞雪
  联系电话:010-66022450
  传    真:010-66022450
  电子邮箱:zaisheng_xh@sina.com
  邮政编码:100801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附件:
  1、 全国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机构
  2、 全国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3、 全国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4、 《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国家职业标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     中国就业培训      中国财贸轻
总社办公厅         技术指导中心      纺烟草工会
二OO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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