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销科标便字[2008]25号
总社直属科研院所、质检中心、企业、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09年度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08]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 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编报工作,确保项目编写质量。
二、在符合《通知》要求前提下,总社重点推荐项目为:
总社标准化归口范围内的国家、行业标准前期研究项目;国际标准相关研究项目;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新网工程”标准体系与配套标准前期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按《通知》要求,编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原则上每个项目申报资金规模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