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交流、总结各地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验,借鉴台湾地区农业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做法,推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与国际合作部(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拟于2008年9月25日-27日联合举办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训班,期间召开海峡两岸农业产销一体化经营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邀请中央有关部门介绍全国农业产业化开展情况及有关政策,邀请大陆有关专家学者就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专题讲座。
(二)邀请台湾专家就农业产销一体化经营作专题报告,介绍台湾农业产销一体化经营、批发市场、产销班等情况及经验。
(三)研究落实总社《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建设规划方案》。
(四)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分管处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座谈和交流经验。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经济发展业务工作的处长,总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定于9月25日-27日在北京举行,9月24日全天报到。地点:北京京东宾馆(总参一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1号(中国青年报社对面,东四十条地铁站西北方向300米)。
路线:1、从机场沿机场高速路到东直门内;2、从北京站乘2号线地铁,在东四十条站下;3、从北京西客站乘823路公共汽车,在东四十条桥西下。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请于9月19日前将参训回执(附件2)传真至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刘改芝、王湛,联系电话:66050721、66050699、66050795(传真)。
(二)参加经验交流的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于9月19日前,将发言材料电子版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产业发展处,电子邮箱:liugaizhi@chinacoop.gov.cn, wangzhan@chinacoop.gov.cn。
(三)参加培训人员除往返路费需自己负担外,在京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均由总社负担。
(四)由于培训结束日期临近国庆长假,票源紧张,请事先订好返程票,如需会务帮助订票,请在回执备注中注明。
附件:1、参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回执
二○○八年九月一日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总社直属单位 | 10 | 山东省社 | 4 |
北京市社 | 3 | 青岛市社 | 2 |
天津市社 | 3 | 河南省社 | 4 |
河北省社 | 4 | 湖北省社 | 4 |
山西省社 | 4 | 湖南省社 | 4 |
内蒙区社 | 3 | 广东省社 | 3 |
辽宁省社 | 4 | 广西区社 | 3 |
大连市社 | 2 | 海南省社 | 2 |
吉林省社 | 4 | 重庆市社 | 3 |
黑龙江省社 | 4 | 四川省社 | 3 |
上海市社 | 3 | 贵州省社 | 3 |
江苏省社 | 3 | 云南省社 | 3 |
浙江省社 | 4 | 陕西省社 | 4 |
宁波市社 | 2 | 甘肃省社 | 4 |
安徽省社 | 4 | 青海省社 | 3 |
福建省社 | 4 | 宁夏区社 | 3 |
厦门市社 | 2 | 新疆区社 | 4 |
江西省社 | 4 | 新疆兵团 | 2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职务 | 备注 |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