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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八期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
时间:2009-04-30 00:00:00来源: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

  为响应党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网工程” 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技能队伍,提高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扩大考评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八期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评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理论。
  (三)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操作方法。
  二、培训职业范围
  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农产品经纪人、营销师(烟花爆竹、物资供应员“农资”)、评茶员、茶艺师、茶叶加工工、合作经济师、采购师(物资进货员“农资”)、棉花检验员、棉花加工工、农作物植保工(庄稼医生)、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废旧物资加工工、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商品护运员、果类产品加工工、特种植物原料加工工、蜂产品加工工、菌类园艺工、蔬菜加工工、宠物驯导师、畜禽验收饲养员等供销合作社行业44个职业(工种)。
  三、培训对象  
  考评员:具备高级技能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的专业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或大学毕业通过实践熟悉本职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考评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高级考评员: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考评员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参训人员,每个职业(工种)必须配备3名考评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9年6月2日报到,6月3 -6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厦门万寿宾馆(南京军区厦门招待所),福建省厦门市万寿路18号,总台电话:0592-3985600。
  五、其它事项:
  培训费:考评员600元、高级考评员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考试合格者发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证书。
  请有关单位和人员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名单报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评人员审批申报表(见附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到时交会务组。
  联系人:李宝东、刘一新、梁生明、陈斌;
  联系电话:010-66095020、66050533、66026135 ;
  传真电话:010-66026135。

  附件: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审批申报表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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