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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9-12-15 10:04:48来源:作者:尤丁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局、宣城市水产局,各市农机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一日             

 

 

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省委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省农委决定从2009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切实把农业信息化工作放到国民经济全局和整个信息化工作中安排,把更多的财力和社会资源用于支持和促进农村的信息化发展。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强调:“加快发展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加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最佳切入点,也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步伐,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信息高速公路”,积极创建农产品产加销信息一体化服务新机制,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管理能力,对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水平为基础,以增强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合力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树立和培育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示范单位,总结信息服务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出一条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市场化运作、服务农民专业合作合作社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新模式,全面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进程。

    三、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自2009年起,在全省开展“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和“畜牧养殖协同管理平台”的应用工作;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队伍建设, 组织引导2万人参加信息化培训;建立完善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保证网络服务平台的全部功能模块设计、建设和应用。整合系统内外信息优势资源,经过3~5年努力,使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得到普及应用,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有较大普及。

    (二)主要内容

    1、示范引路,逐步推进。加强与科研、通信、广电等部门的合作,整合系统内外现有的知识、技术、信息、基础设施等资源,选择宣城市以及广德、宁国、绩溪、太湖、砀山等5县(市)开展“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先期应用工作;广德、蒙城、定远等3县开展“畜牧养殖协同管理平台”先期应用工作。凡承担部、省级其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的市、县、乡(镇),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率先参加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

    2、加强“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建设及应用工作。以科技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扶持和服务,全面宣传、推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加入“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业务交流、资源共享。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同时为政府部门指导、服务合作社提供协同管理、决策信息,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3、开展“畜牧养殖协同管理平台”应用工作。提供一整套针对以生猪养殖合作社为组织基础、面向畜牧管理部门、合作社社员、管理人员的规范化、标准化养殖管理的协同使用软硬件集成系统,形成支持生猪品种的养殖、管理和合作社经营等功能,为建立畜牧养殖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奠定基础。

    4、开办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在集成数据挖掘、智能预测和可视化展示等子系统的基础上,形成农产品供求信息智能分析系统,展现主要农产品信息的空间分布,市场价格时序变化趋势,供求信息智能化对接,为政府部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市场导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乃至普通农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5、培养一批信息人才队伍。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分期分批培训2万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和信息人员,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擅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技术骨干队伍,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能力和活力,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成员接受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分三个阶段推进。

    1、先期应用阶段。委属有关单位和各地按照《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培训方案》、《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要求,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对先期开展应用工作的1市8县(市),完成加入“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单位信息人员的申报、审核及确定会员名单等工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及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纳入省农委、省财政厅制定的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方案中,每个合作社培训2—3名信息员,其中1名合作社负责人;多渠道配置设备,建立制度;完善网站和平台功能,做好应用单位站点建设和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网站和平台发挥作用。

    2、经验总结阶段。由省农委组织,对先期应用的市、县(市)进行调研、检查,总结经验,为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3、全面实施阶段。在总结先期应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引导和工作推动,打造出功能较强的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网络平台,全面推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质产品,对农产品进行网上展销;对合作社的先进经验和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合作社的交流与合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有效服务,优化合作社经营模式,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为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由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组织实施,委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市场信息处、科教处、产业化处、特产处、农业局、渔业局、省畜牧兽医局、江淮分水岭办公室、新农办及委财务处、计划处参与,形成推进合力。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组织好、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统筹协调,重点支持,积极推进,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工作。

    (二)健全队伍,开发资源。要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经过培训考核,尽快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服务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员队伍。要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资源体系,通过建立实用技术、政策法规等数据库,制定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的信息采集、传输、发布和服务等标准体系,建立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制度,对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进行把关,及时提供实用信息;技术支持单位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接受的方式出发,不断创新信息服务手段,开发满足合作社实际需求的信息产品。

    (三)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突出抓好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站点建设工作,做到纵横推进,分类落实。在纵向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为中心;在横向上,加强设备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范围。

    (四)齐促共进,确保实施。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采取上下联动,适当倾斜的办法,省农委将以设备或其它方式给予支持。建立考核机制,对工程实施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表彰奖励。各地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指导,在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扶持,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培训方案.doc
      2. 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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