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经管站(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农办经[2011]19号),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本省农交会筹备组,组织本地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相关材料,省站将从上报的合作社中,选出最具代表性、最优质的合作社产品推荐到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参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申请表
各市(地)经管站负责汇总整理并根据掌握情况对所辖各县(市、区)经管站上报的合作社名单,按照合作社发展水平、产品质量、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排序。各县(市、区)经管站要认真组织有示范作用、有产品的合作社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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