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管科(站):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市、县(区、市)乡(镇)三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推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
省委书记吉炳轩4月15日到哈尔滨市调研时再次强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为了确保十二五时期把我市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加大扶持促发展,完善制度促规范,服务农民强功能,拓宽领域增实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决定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一次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由于此次调查与省经管总站近日部署的《关于开展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黑农经站[2011]9号)内容相近,因此,可在完成省站部署调研任务的基础上,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并按照以下要求,形成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一)深入实际,广泛调查。区、县(市)经管科(站)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剖析、认真总结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
(二)内容翔实,数字准确。调研报告要力求内容全面具体,包括基本情况、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发展模式及特点、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运作经验、政府重视或支持的主要措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统计数字截至到2010年末,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以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字(已注销和空号应当剔除)为准。
二、撰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选择目前运行情况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机专业合作社,且不少于本地区合作社总数的10%),为其撰写1000字左右(A4纸、3号字体,2页以内),包括合作社基本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发起人姓名及人数、入社成员数量及分布、出资数额、生产经营地点等)、经营(种植面积、养殖数量)规模、生产的主要产品及品种、产品产量及销售情况、注册商标及品牌、认证绿色基地面积及取得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有机基地面积及取得有机产品标识、注册及使用原产地(地理)标识、产品销售收入及经济效益、带动成员增收及人均纯收入等情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合作社自行撰写的,要责成专人按照上述内容帮助修改把关。
三、填报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表
填报《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表(16)》(见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