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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6 08:52:38来源:作者:樊稠

供销合字〔2013〕50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市、县供销合作社,省联社有关出资企业: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将由全国供销总社于今年5月份组织实施,6月底前全面完成。请有关市、县供销合作社及省联社有关出资企业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对照全国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验收依据、标准及基本内容等要求,对所属竣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切实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重点内容如下:1、项目计划执行和变更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逐一检查;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变更的,重点检查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批的情况。2、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四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资金项目公示制)执行情况,建设工程质量及设备配置是否与实施方案一致。3、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三专(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管理及县级报账制的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4、资料文档及财务账目的整理归档情况。项目承担单位要对项目建设中申报立项的文件,合作社有关证件及与合作社社员的订单合同协议等资料;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资料;项目资金收支凭证、专帐核算、县级报账等资料;项目建设及管理制度,技术培训等材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档,逐一检查落实情况。5、项目竣工审计情况。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委托当地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项目竣工审计报告。6、规范设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公示牌。有关要求及公示牌制作图标请登录总社网站(http://www.chinacoop.gov.cn)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关于规范设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公示牌的通知》中索查。市县供销合作社要与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并形成验收准备工作情况报告,连同项目竣工审计报告,于5月15日前报省联社合作指导处。联系人:潘凤荣联系电话:(0531)88596955电子邮箱:pfr65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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