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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供销社基层组织空白乡镇(涉农街办)全覆盖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4-12-11 02:06:41来源:作者:易欣

关于对供销社基层组织空白乡镇(涉农街办)

全覆盖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市供销社:

按照省社12月8日党组会议要求,就对全省75个供销社基层组织空白乡镇(涉农街办)全覆盖工作进行验收,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除直接重新注册登记供销合作社,以下三种情况加挂××乡镇(涉农街办)供销合作社或××县××中心社(分社)牌子,并完成组织架构和功能设计,也视同供销社新建基层组织:

1.在空白乡镇(涉农街办)至少有一个供销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包括供销社参股的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

2.有供销社牵头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3.有供销社出资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验收要求

本次验收,要求验收到每一个基层社空白乡镇(涉农街办)。

验收结束后,由所在市社统一填写完整的验收调查表(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省社备案。

另请各有关市、县供销社分别提供全覆盖工作的总结材料,由省社装订成册备案。

三、分组安排

由省社合作指导处派人,并从有关市社抽调部分精干人员,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第一组

组长:姜晋光

成员:赵庆勤 张国伟

负责验收:济南、淄博、东营、枣庄、泰安(共23个)

第二组

组长:刘 波

成员:谭国建 于京文

负责验收:青岛、日照、临沂(共19个)

第三组

组长:李业兵

成员:毕吉革 孟 可

负责验收:烟台(共25个)

第四组

组长:王 顺

成员:马俊凯 梁立华

负责验收:德州、聊城、菏泽(共9个)

四、时间安排

验收自12月1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各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行程。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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