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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供销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时间:2015-04-21 02:25:47来源:作者:刘毅

供销办字(2015)48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召开全省供销社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

经研究,定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在济南召开全省供销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座谈会,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和王侠主任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并就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机制创新开展培训,全面推进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

二、与会人员

省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县(市、区)供销社主任。

三、会议地点

济南南郊宾馆。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2号。

电话:(0531)85188982

四、注意事项

(一)各市供销社负责通知所在县(市、区)并集中报名,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于4月20日上午11:00前电传至省供销社办公室。

联系人:孟闽,电话(传真):(0531)88596619。

(二)市、县供销社与会人员务于22日17:00前报到,19:3021:00观看专题辅导报告视频。

(三)会议一律不带工作助手,不安排与会人员所带驾驶人员食宿。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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