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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对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时间:2009-10-28 17:25:5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商务部关于对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2007-1-5 10:59:00 湖南省商务厅市场处关于对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2006-12-21 08:35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信息服务系统”)运行一年多来,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实现了信息报送、统计、查询、经验交流等功能。从各地在网上报送的情况看, 2006年(截止到2006年12月18日)全国建成个农家店103461个,其中村级店89061个,乡级店14400个,配送中心774个。2006年网上报送总体情况好于去年,但网上数据显示,只有1/3的农家店通过验收,同时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错报:个别企业将其他公司的加盟店输入自己的名下;有的农家店主的电话等联系方式错误;有的几个加盟店主都是同一人,同一电话号码。
  2、漏报:部分企业漏报农家店的相关数据,如配送率、营业面积、就业人数、销售额等指标均为0;相当一部分农家店没有输送图片。
  3、一些已经验收的农家店没有输入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国的验收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但是在网上报送的情况不理想。网上数据显示2006年只验收了1/3的农家店,多数地区没有将已经验收的农家店在网上反映出来,其中天津、海南、青海、大连、宁波五省显示验收的农家店数量为0。
  4、一些不合格的农家店验收通过。通过对网上已经验收的农家店的抽查,一些农家店无论从店容店貌,还是配送率、营业执照等情况看,均不符合验收标准,但是个别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商建发[2006]60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督促各试点企业尽快登录本系统,将企业基本情况、农家店与配送中心建设等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并认真审核所在地区试点企业与试点地区的相关信息,确保网上报送信息的完整与准确。
  2、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督促各地级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逐个验收本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并将已经验收的项目在“信息服务系统”上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退回。
  3、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各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验收合格项目进行一次抽查。除了实地抽查外,还可以登录本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抽查。
  4、各地区有关信息按时、保质录入系统的情况,将作为2006年度评选先进及今后获得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保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质量,商务部今后将增加网上抽查的力度,对没有达到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的农家店,将通报全国,并取消试点企业与试点地区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资格,收回相应的补贴资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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