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09-10-28 17:26:5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道县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道县商务局
今年是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完成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最关键的一年。为此,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把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建设标准化“农家店”列入了全县2007年为民服务的8件实事之一。为圆满完成我县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局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力量,成立以局长何仙云为组长,副局长柏珠福、党组成员贺衡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劝元为副组长,商改股、市场股、酒管办、外贸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贺衡道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改股。
二、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
借鉴上年的工作经验,结合今年的实际情况,我局今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工作班子仍设五个大组。具体工作人员安排及工作责任划分如下:
(一)、工作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柏珠福
成 员:何先华、赵灵珠
第二组
组 长:蒋劝元
成 员:周继良、吴艳
第三组
组 长:蒋先清
成 员:何维阳、周芳成
第四组
组 长:贺衡道
成 员:廖启明、成文桂
第五组
组 长:王本凤
成 员:何道生、何红艳、梁明
(二)、工作职责及责任划分
领导小组组长何仙云负责与上级领导和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总协调。
第一组:负责寿雁镇、乐福堂乡、仙子脚镇及桥头乡的“农家店”布点、建店工作。
第二组:负责横岭乡、洪塘营乡、白马渡镇、四马桥镇的“农家店”布点建店工作。
第三组:负责柑子园、梅花镇、蚣坝镇、井塘乡的“农家店”布点建店工作。
第四组:负责清塘镇、祥霖铺镇、新车乡、审章塘乡的“农家店”布点建店工作。
第五组:负责情况综合和信息上报,协助试点企业和四个工作组为“建店”户办证、做门店标识牌、挂牌等工作。
三、任务建店指标分解
任务建店指标分解表
组 别
责任区域
建店店任务(家)
小 计
一组
乐福堂乡
3
20
寿雁镇
7
仙子脚镇
5
桥头乡
5
二组
横岭乡
3
19
洪塘营乡
4
白马渡镇
5
四马桥镇
7
三组
柑子园乡
5
18
梅花镇
4
蚣坝镇
5
井塘乡
4
四组
清塘镇
5
19
祥霖铺镇
7
洪塘营乡
4
审章塘乡
3
合 计
16(个)
76
四、工作要求
1、全部建设村级“农家店”。
2、布点位置不得与2005年、2006年已布的点重复。
3、所有布点的建店技术标准按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要求的标准执行。
4、各组建店任务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其中各组8月份完成任务的30%,9月份完成任务的40%,10月份完成任务的40%,以便综合组办证、做牌和综合上报,申请上级验收。
五、工作经费包干
分配建店的四个组,所分配的任务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每一个“农家店”由局里安排包干经费600元,综合组按建店总数,每店补助60元来计算工作费用,办证、制作标识牌和上报信息费用实报实销。
六、考核及奖罚
年终考核以各组完成任务为基础,完成任务的个数以上级验收合格的数为依据。对完成任务的组,按建店个数,除正常工作经费外,另奖励200元/个;完不成任务的组不享受奖励,且每少完成建店任务1个,除该店不计工作经费外,还从已完成任务的经费中扣减300元,以此类推。完成建店任务个数不足80%的组,其建店个数合格的每个店只安排工作经费200元。此外还按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