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0-28 17:27:1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邵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邵商[2008]23号2008-3-26 8:49:32 邵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各县市区商务局(贸易局),各承办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52号)和《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湘商建设〔2008〕17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
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农家店(不包括农资农家店)、农村商品(包括农村日用品和农资)配送中心和POS机等信息化设施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农村市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各地各企业2008年规划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数。鼓励承办企业建设辐射乡村、具有配送功能的乡级店;鼓励承办企业到尚未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偏远乡村建设农家店。各地各企业建设规划和汇总表在3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我局将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的规划安排和市政府十件实事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下达建设规划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提高农家店建设的质量
各地各企业要认真总结“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三年来的建设经验,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农家店建设质量,巩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成果。要着力减轻农家店税费负担,消除各类政策性障碍,创造良好的可持续经营环境;要在提高覆盖率、配送率、巩固率、一网多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满足农民消费需求;加大农产品采购力度,促进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流通渠道。
三、做好新增承办企业的申报工作
各地商务部门要严把新增承办企业的准入资格关,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承办企业,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湘商建设〔2007〕13号)的条件和程序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