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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报告
时间:2009-10-28 17:27:5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娄底市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报告2009-8-18 15:46:41 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的通知》(商建函[2009]7号)和省厅湘商建设[2009]57号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工作,采取企业自评,市、县(市、区)两级网上抽查、明查暗访、问卷、座谈、总体评估等方式进行,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总体建设情况

我市自2005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全市经商务部核准的承办企业共有10家,其中农资承办企业3家,日用消费品承办企业7家。截止2007年底,全市建设已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农家店640家,其中乡级店92家、村级店548家,按经营类别分:日用消费品店277家,农资农家店363家。20081-20096月底共建设标准化农家店580家,目前尚未组织验收。2005年以来,承办企业建设配送中心4个,其中有2个配送中心已投入运营。标准化农家店建设不断发展,对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消费安全,方便农民消费,降低农村物价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市农村流通网络水平、功能及规模情况

我市辖二县二市一区,地处湘中腹地,公路、铁路四通八达,区位和交通优势十分明显。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全市80个乡镇,3262个行政村,人口416万,其中农村人口329万,非农业人口87万。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只有3292元,农民经济尚不宽裕。其中新化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和规模水平也相对落后。2008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4亿元,其中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有60.89亿元。特别是2002年供销体制解体后,国合商业全部退出了农村流通体系,农村供销社基本关闭。农村市场供应主要由各类集贸市场及“夫妻店”、个体杂货店取而代之,农村流通网络一直处于混乱的状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得到了较大改善。截止20096月底,全市已累计建设标准化农家店1220家,农家店基本覆盖了全市80个乡镇,30.4%的行政村。连锁农家店销售总额约占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5%。农家店商品配送率不够均衡,农资农家店与承办企业的直营店商品配送率都在95%以上,而加盟店除一些主要商品由承办企业自己配送外,其余均由承办企业委托当地有一定规模有配送能力的批发企业进行配送,有少数日用消费品店商品配送率不足40%

三、农家店后续质量管理情况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年多来,我市始终抓住农家店后续质量管理不放松。2007年、2009年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通知》、《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并多次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网上抽查等形式的农家店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了统一管理。二是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三是店牌及标识牌是否继续悬挂。四是农家店是否参加过承办企业组织的业务培训。五是农家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商品是否做到了明码标价,是否建立了统一的进货台帐。通过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大部分农家店质量得到了巩固和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无牌店”。这些农家店约占5%左右,尤其2005年、2006年建设的农家店居多。由于店面年久失修,加上2008年的冰冻灾害和冬季的大风造成招牌损坏或掉落的现象较为明显。经市县两级商务部门的督促检查,有的已经得以恢复,也有少数至今没有得到恢复,有的被某些经销商免费制作的广告取而代之。二是“转手店”。有的农家店店主转行或外出发展转手他人经营。二是“歇业店”。有的店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适应形势的发展,经营方式不灵活,导致门店亏损,无法经营下去,已关门歇业,另谋他业。四是“改头换面”店。主要是供销社系统开展“新网工程”在操作中采取直补给门店的做法,对农家店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将原本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家店改为“新合作新网工程”农家店。五是配送率不达标。由于我市大部分承办企业没有自己的配送中心,委托配送的较多,导致商品配送率不达标。六是进货台帐不完整。农家店主认为建立进货台帐工作太烦锁,少数店主对这种加盟连锁形式兴趣不大。因此,进货台帐不完整,或登记不及时的现象较为普遍。

四、媒体、企业、农民及社会各界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评价情况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近四年来,我市加大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引导力度。娄底电视台、娄底有线台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我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情况,《娄底日报》、《娄底广播电视报》等多家报社专题报道我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所取得的成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普遍认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惠民工程,通过利用有实力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在农村开设不卖假货的销售服务网络,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生产和生活安全,为缩小城乡差别做出了贡献。广大农民普遍认为这是政府在为民办的一件实事,是一项得民心的大好事。

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政策执行情况

为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常务会议,下发了专门文件,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措施。主要措施: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落实国家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设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经费,从2007年开始连续三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承办企业建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乡村农家店给予适当的补贴。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二是实行工商行政管理优惠政策。企业采取加盟方式改造的农家店,变更证照时只收工本费。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农村连锁企业可享受市农业龙头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五是对承办企业商品配送运行提供通行便利,实行“绿色通道”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在农家店“一网多用”方面我市与邮政、药品、烟草、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农家店“一网多用”功能,特别是与计生部门配合在农家店设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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