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制定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双建工程”实施规划;鼓励承办企业到偏远地区建设农家店。对已经覆盖的区县,将重点提高商品配送率和网络信息化建设。二是由商贸、财政部门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审定拟新增和撤消的承办企业资格。三是在继续提高连锁经营覆盖率和农村商品统一配送率的同时,推动统一结算系统等硬件升级。会同财政、发改、税务、工商等部门用好用足已有的促进政策,研究出台新政策,促进“一网多用”。四是制定质量抽查验收整改制度,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双建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五是指导承办企业对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市场定位等进行充分论证,防止企业盲目扩张。加强对承办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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