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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店铺租金年年上涨 市民发帖诉苦引热议
时间:2011-07-28 00:00:00来源: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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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一则标题为“救救我们生意人吧,门面租金太贵了”的“帖子”在桂林生活网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跟帖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网友“jhtc”说:“现在生意这么难做,房租还这么贵,每个月挣的钱全部交房租啦,怎么活啊。”一个叫“矮脚虎”的网友说:“我一早就脱出来了,合同当时定每年房租递增30%,实在是太难做了。”针对这一现象,记者走访了市区内多家商铺,探寻门面租金昂贵的原因。
    转让费让人难以承受
    近日,从事服装生意的宋女士打算在八桂大厦找一家位置较好的店铺。可实地考察了附近店铺出租的情况后,她有点郁闷。八桂大厦一带是成熟商圈,周边客流量很大,店面出租率也很高。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要出租的店面,转让费竟高达6万元。
    除了八桂大厦外,正阳路步行街、小香港商业城等商铺转让都开出价格不菲的转让费,且呈越来越高之势。
    八桂大厦3楼一家正要转让的店铺老板小朱告诉记者,两年前他接手这家店铺时,交给上个店家2万元转让费,此次他开出的转让费为4万到5万元。
    “这个店铺留下了空调、冰箱,再加上之前的装修成本,我认为收取转让费挺合理的。若不是急于转让,我开出的转让费还会高一些。”小朱开出的转让费是双方口头协议,不存在第三方证明。但有些店铺转让费交付时,也有第三方即房东在场。
    续约费步步攀高
    “今年6月我的租约就要到期了,房东提出要交的续约费折算起来大概是每月租金递增300元。”“你看我这里的店面才不到12平米,租金已经是3000多了,还投进了装修成本,也熬出了码头,要不我还真是做不下去了。”在小香港商业城C区经营服装生意的小李告诉记者。
    苏老板的美甲店在八桂大厦颇有名气,但谈起店铺的各类费用,苏老板也是一肚子苦水:“以前租了个店面,但经营了不到2年老板就要涨价了,我不同意,干脆另外租了个店铺。”为了保住后来租下的店铺,苏老板一次性签了10年合同,并付了10万续约费。本以为是高枕无忧了,但就在今年初10年合约期满,房东又来续约时,租金比原来涨了一倍。看着装修好的店铺,苏老板咬咬牙又交了10万,不过这次续约只有5年。
    转让费、续约费到底“肥”了谁?
    何为转让费?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是指在转让门店使用权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一般是原承租者向下一个承租者收取,也有房东收取的,也有承租者和房东各收取一部分的。转让费一般包括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它相关成本。“店面装修成本,交给上家的转让费,还有老店积聚的人气等无形资产,使转让费一环接一环地传递下去。”一位店主告诉记者。
    至于续约费,能查到的资料就很少了,但在各位店主看来是房东除了房租外的一种变相涨价。大多数店主认为,这些年来,支付转让费、续约费几乎已成“潜规则”。而涨价后的各种成本大多都转嫁给了消费者。
   记者调查发现,桂林的店铺转让费往往是转一次涨一次,而且还有一条不成文的“内幕”:这笔转让费有很多不是由上一任承租者获得,而是由店铺业主收取。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业主尽量缩短店铺出租的合同年限,以达到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再次获得高额转让费的目的。
    据业内人士称,与以往不同的是,如今的转让费大幅度上涨,已从过去的几千元变成上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城区一些地段较好的店面,转让费高得更加厉害。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走访了八桂大厦、正阳路步行街等多个招租店铺。在正阳路步行街,一间100多平方米的店铺正在招租。记者按张贴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店主。
    记者:“我想租你的店铺,费用怎么算?”
    店主:“转让费10万元,月租7000元。”
    记者:“这么贵啊?转让费不是给上一任承租者的么?”
    店主:“是给我的!你要的话再联系。这个位置很好的,想要的话尽快哦。”
    记者随后打探到,正阳路步行街上的店铺转让费已经从几年前的4万至9万元,上升到目前的5万至13万元。业内人士称,目前在繁华路段上租店铺,如果不是实力雄厚的话,在高额转让费面前简直就是冒险。一位专门从事商铺转让业务的中介人员向记者透露,很多客户通过中介机构找商铺时,都会遇到上家收取转让费的情况。虽然他们在中间会帮助客户商议房租等,但是转让费一般都不会免除。费用高低一般根据地段优劣决定,地段越好收费越高。
    开店逾10年的霍女士说,有个店面因地理位置好,有人愿意出很高的转让费,原店主就可能从中赚到很高的收益。一开始有高额转让费作铺垫,以后转让费更有可能一路走高。
    转让费续约费影响经商环境 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就转让费、续约费的收取,记者采访了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他表示,转让费、续租费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预收租金,但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店铺租赁活动中产生的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私下约定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属于业主,所以业主处于强势,承租者处于劣势。一言以蔽之,收取这样的转让费“未必合理”,承租者“未必服气”。
    张律师指出,政府和商会应该制定相关的产业规划,指导店铺租金合理化,平衡强弱群体之间的矛盾。如果店铺租金或转让费过高,物价部门也应该出面干预。他认为,工商、房管、税务等职能部门有必要进行有效监管,最好能出台相关政策,处罚哄抬转让费的店主。同时,正确引导租赁行为,增加透明度,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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