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县人大党组成员、专职委员、纪检委副书记于水云一行四人,对吉也克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镇长叶尔江、镇党委副书记顾向楠、纪委书记沈广飞参加会议。会议首先由镇长叶尔江汇报了吉也克镇2014年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八项规定、纠正存在的“四风”问题等情况,并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访案件的办理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等情况作了重点汇报。听取报告后,于水云指出,吉也克镇纪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工作中仍存在责任不明、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为此,于水云强调,镇党委、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明确“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把落实主体责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委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同时,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坚决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自身修养,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带头讲规矩、守规矩,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真正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
三是转变作风。党员干部要扑下身子,深入群众、深入村队,与群众打成一片,真正了解群众所需、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约束干部的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各类文件精神等。二要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工作。三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发挥廉政文化作用。四要认真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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