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商务部主办内贸展会计划的函
商流促函〔201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发挥会展业在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带动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商贸企业开拓市场、搞活流通,2013年商务部将继续举办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和中国西部国际采购商大会等展会(以下简称商务部主办展会)。为方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全年展会工作计划及经费安排,现将2013年商务部主办展会计划一览表印发给你们(有关各展会总体方案及举办通知另发),并就做好2013年商务部主办展会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将商务部主办展会作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和工作平台,把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列入2013年工作计划,指定专门处室及人员负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将商务部主办展会的组织工作经费列入2013年预算,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参展,为企业参展创造良好条件。商务部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对本地招商招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2013年商务部主办展会计划,结合本地区名优特产品推广及各类产销衔接工作计划,鼓励推荐相关优质供应商利用展会平台开展宣传展示活动,积极动员有实力、信誉好的专业买家到会采购,确保展会经贸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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