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适逢伟大的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年,中国的发展成就前所未有地令世人瞩目。但与此同时,“三农”问题作为发展的短板也更加突出地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除了继续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之外,还应切实在城乡统筹的层面上进行制度创新,大幅度降低农民的机会成本。
多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良好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主体的农民长期以来所面临的从业机会成本太高,目前的惠农政策还远不足以改善这一状况。
在经济学上,机会成本泛指一切在作出选择后其中一个最大的损失,而作出选择时,应该要选择最高价值的选项,而放弃选择机会成本最高的选项,即失去越少越明智。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所指出的那样:“全世界的农民在处理成本、报酬和风险时是进行计算的经济人。”中国的农民在判断经济环境中的最佳选择过程中也不例外。
机会成本对农民外出收益和就业决策影响巨大。尽管机会成本与由支出费用构成的直接成本性质不同,但是,在以相反方向影响农民收益和收益率这一点上,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事实上,多年以来,我国农民工流动的基本特点就是,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镇、从小城镇流向大中城市、从落后地区流向沿海发达地区。据有关专家调查分析,到大城市就业的农民工的平均机会成本每提升100元,其外出净收益就减少60元左右。这其中蕴含的经济意义是:农民工家乡经济越落后,就业机会和当前收入越少,他们外出的动力就越大,经济上也更划算。而且一般而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越低,农民外出务工的数量也往往越大。务工地和家乡之间(或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和收入差距愈大,农民外出就业的机会成本愈小,外出的收益率和动力也就愈大;相反,务工地和家乡之间经济发展和收入差距愈小,农民外出就业的机会成本愈大,外出的收益率和动力也就愈小。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外出就业数量呈不断增加态势,目前总数在2.1亿左右。但考察劳动力队伍的内部结构,不难发现,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和在家留守的劳动力存在较大质量差别。外出者恰好是农村劳动力的精华,他们文化程度高,市场意识强,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最急需的劳动力,而非过剩、“多余”部分。素质较高、竞争力较强的劳动力离开农村就业队伍,说明农民外出原因复杂。就经济动因考察,与其说农民是无法在家乡“挤入”劳动队伍而被迫外出寻找工作,不如说他们是因为不满意在家乡可能得到较低收入而是抱有更高的收入预期,主动奔向城市(或外地)就业。
打工收入是多数农民用脚投票选出的最大一个机会成本。但这个成本参考了他在农村的收入:过去十数年当中农民打工者的收入提升十分有限,而另外一些采煤工,为了一个月1500到2000元的收入,在矿难不断的险恶形势下,仍然前仆后继地下井“淘金”。务农的机会成本停滞不前说明了什么?不正反映了农民收入实际上停滞不前的实际吗?不正反映了农民工作为中国低成本加工业蓬勃发展的关键的推动者,却至今仍然是从经济发展成就中获益的边缘群体吗?
30年间,这种趋势也曾经出现短暂的回潮。前几年,粮食价格大幅上涨后,相当多的农民工居然发现在家里种一亩三分地,好过在城市的工厂里打工,于是打道回府了,使得珠三角等地区民工荒问题也随之而来。薪资过低是因素之一,但如果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今天农民工宁愿回家守住几亩薄田,而拒绝进入工厂最大的原因是恶劣的居住饮食条件。我们如何才能尽可能多地能让农民留在城市,我们如何让农民成为城市人?可行的方法究竟尝试了多少?
30年前,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年具有革命性的制度创新意义。30年后,农村的改革和为促进农村发展而进行的改革仍然具有较大的实施空间。如何切实在城乡统筹的层面上进行制度创新,再一次解放农村生产力,大幅度降低农民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使农业普遍产生社会平均的利润率,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发展短板问题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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