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村 -> 三农资讯
张玉香:从构建和谐社会看我国农民工问题
时间:2009-10-30 11:59:2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尤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十七大又进一步将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并列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作为在我国经济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庞大群体,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观察我国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指标。

  一、认识解决新时期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

  农民工是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历史现象,是中国经济社会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及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存在。构建和谐社会,农民工既是参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需要被重点关注的对象,一定要让他们在参与共建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共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一)农民工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调查,全国第二产业就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其中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业占80%;在全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同时,城建、环保、家政、餐饮服务人员的90%都是农民工。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农民工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或缺的重要建设者。

  (二)农民工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载体。大多数农民工,随着农村的变化,往返于农村与城市之间。这种流动也伴随着资金、信息和技术的转移,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一方面,对城市和二、三产业而言,农民工在提供劳动力的同时,也创造了市场。农民工的发展,对于城市交通、通讯、金融、饮食等行业都带来了直接的“利好”。另一方面,对于农业农村发展而言,农民工带回的新信息、新技术、新观念及宝贵的资金,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直接意义。世界银行调查报告估计,2004年农民工汇回家的款项总额为1690亿—3000亿元人民币,2005年为1910亿—3300亿元人民币,未来5—10年内仍将保持增长。农民工汇款占收到汇款家庭收入比重的20%—50%,是这些家庭子女学费、医药费用和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经济来源。

  (三)农民工是决定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关键因素。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农民工的存在和发展已远不是其自身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首先,作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农民工的状况直接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稳定的产业工人群体将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其次,作为兼业或准兼业农民,农民工的变化直接关系到现代农业的发展。理论界普遍认为,面对人多地少的国情,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其出路是减少农民。今后几年,农村仍有1亿—2亿的剩余劳动力需转移出来,这些已经和将要转移出来的农民工能否稳定留在城市、留在非农产业,对于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影响深远。再次,农民工是未来的“市民”,其面貌直接关系到城市未来发展。截至2006年底,我国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4%,按照过去15年年均1.106个百分点的上升幅度计算,到2025年,这一比重将达到65.11%。此外,依据中国人均GDP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缩小的趋势分析,中国城市人口比重有接近甚至超过70%的可能。生活在城市的中国人口将由目前的5.62亿人增长到10亿人以上。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以及亲人,将成为真正意义的市民,农民工也将从“参与”转为“融入”城市化进程。最后,农民工是“世界工厂”的主力,其素质将直接关系到“中国制造”及其国际竞争力。

  (四)农民工仍是共享社会和谐亟须关注的特殊群体。近年来,中央对农民工给予了极大关注,切实解决了有关问题。但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仍需给予极大关注。这个群体是弱势群体,长期忍受着社会不公平对待而奋力前行,坚持不懈地追求自身的幸福,其成员的每一项权利和利益都来之不易;这个群体也是一个成长群体,他们有着数以亿计的庞大规模,并且其组织性、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其整体实力和利益需求会日益彰显;这个群体还是一个复杂群体,人员成分复杂,有相当一部分已经逐步适应了城市社会的巨大变化,有的甚至成为高级蓝领和白领,但也有一部分难以适应城乡之间的巨大反差,承受不了社会地位之间的落差,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走上反社会的犯罪道路。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跨区流动的大案要案,很多都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相关。

  因此,农民工问题处理得如何,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否则,就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引发社会动荡和不安,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大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越发展,解决好农民工的问题也越紧迫。

  二、把握当前农民工问题的发展变化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仅要了解农民工问题的特殊意义,还要见微知著,把握趋势,防患于未然。把握农民工的发展变化趋势,是积极稳妥解决农民工问题、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

  从总体上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民工的发展变化至少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农民工群体的规模仍会继续扩大,但增长速度将逐渐趋向平稳;二是农民工群体的流向仍会以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为主,但将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和小城市(镇)扩散;三是农民工群体的流动仍会以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为主,但在城市(镇)安居的农民工将逐步增多。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应密切关注和研究近年来农民工流动出现的五大新特点:

  一是农民工结构性短缺和总体过剩并存。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过剩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而且随着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每年还将有数以千万计的新增劳动力转入城市。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具有较高素质的蓝领技术型人才和熟练工人,近年来,绝大部分省市出现农民工结构性短缺,许多企业由过去“挑人”转为“留人”。

  二是农民工需求层次多样化并逐步升级。随着农民工在城市的广泛存在并逐步扎根,农民工的住房、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文化、情感以及自身价值等各项需求逐步彰显。简单提供就业机会已难以满足农民工需求层次多样化和升级化的要求。一项对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调查显示,我国超过80%的农民工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工余时光,近60%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状况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超过四成的受访农民工没有一本书,打扑克、看电视、聊天几乎成为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全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公寓及文化站在一些城市广泛兴起,受到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三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壮大,诉求凸显。新生代农民工是指20世纪90年代后,初中或高中毕业,直接流入城市社会以及第一代农民工在城市生育并哺育成人的子女。新生代农民工几乎没有务农经历,对城市的认同超过了对农村的认同,因此比上一代农民工有着更为强烈的融入城市的愿望和要求。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进步,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会日渐扩大,最终改变农民工队伍构成,成为农民工中举足轻重的力量。

  四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参与乡村管理增多。近年来,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工,通过返乡创业实现了自我价值的提升。据有关部门测算,有近500万农民工利用在外学到的管理和技术、积累的经验和资金,回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创办工商企业。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总数只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20%,但他们带动力大、创新精神强、市场意识足,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正在不断扩大,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另据报道,河北、山东等地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在城市取得成功后,再度回乡,被选为村支部书记、村长,成为加强乡村民主管理,推进乡村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头人。因此,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同时,如何吸引农村人才回流、充实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是我们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五是城市农民工聚居区在发展中得到演变。随着农民工人数的增加和进城时间的延长,在一些城市的部分地区出现了人口规模成千甚至上万的农民工聚居区。最初多以租住当地城郊村民的出租房为主,后逐步发展壮大。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聚居区已经从城市边缘变为城区,成为“城中村”。北京大红门地区的南苑乡原来只有约2.7万人,上世纪90年代后,10余万来自浙江、福建、广东的外来农民先后在这里落户,由于管理没有跟进,大红门地区成了北京市有名的卫生和治安环境恶劣的问题地区。其后,在管理部门和农民工们的共同努力下,浙江村逐步改变了昔日的面貌,成为新型商贸中心。从浙江村的发展变化看,怎样建设好、管理好城市农民工聚居区,适时推进其升级改造,避免出现拉美国家的贫民窟,是城市管理的当务之急。

  三、努力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新途径

  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明确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必须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在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创造性开展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生产和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使农民工能够“进得城”。农民工培训是提升农民工素质、促进农民工稳定转移的基础性工作。已组织实施的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都应继续加大力度,扩大培训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培训效果。同时,也要鼓励公立和民间技术职业学校加快发展,帮助农民得到适宜的职业培训。只有让广大农民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和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才能使他们适应产业升级和全球竞争的要求,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要坚持城乡一体,建立健全有助于农民工在城镇立业安家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工在城镇能够“立得稳”。近年来,过去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对农民工实行的种种限制性规定陆续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收费也在逐步减少,但在户籍制度、社保制度、子女入学等方面还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对此,应通过试点示范的办法,在探索城乡平等就业制度上取得突破,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模式。同时,也要放宽限制,降低门槛,让想在城镇安家立业的农民工能够以比较合理的成本,在城镇安下家,并成功融入城镇社会。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改善对农民工的综合服务,使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能够“放得心”。改善对农民工的服务,最重要的是要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之间的协调行动,努力让农民工消除后顾之忧。输出地要加强对农民工转移的组织引导,减少农民工流动的盲目性。同时,做好对留守老人和儿童的安排,让农民工在城里能够安心。输入地要热心做好对农民工流入的吸纳安排,简化办事程序,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

  四要坚持共建共享,多渠道加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和谐建设,使农民工在城镇能够“过得好”。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尽快适应城镇的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也要让多方开展活动,使城镇居民能够敞开心扉,改变对农民工的错误观念,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隔膜。只有不断加强城镇居民与农民工的沟通与交流,才能增加理解,形成关心农民工、爱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只有大家同心携手,才能真正打牢和谐社会的根基。

  五要坚持标本结合,加快探索和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体制与机制,最终实现农民工的终结。农民工是城乡分割体制下的过渡性的社会存在,最终必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而消亡。为使这一天早日到来,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城市管理和发展的新模式,为打破地区和身份的限制、实现农民工的全面转化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作者系: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党政干部论坛》2008年第4期)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